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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烧着地龙呢。狐皮的穿在身上,比羊皮的更要暖和。就这么一小会儿,沈云已经感觉象是掉进了灶膛里,哪里受得住?
“热!实在是太热了!”他急急的往里屋跑。再多穿一会儿,汗就下来了。
洪天宝看着那个跟青松一般挺拔的背影,艳羡不已,歪在高背圈椅里头,跟齐妈说道:“我从前也这么俊的,是不是?都是这两年红烧肉吃得太多,长了一身的肥膘。往后吃不到阿花姐做的红烧肉,我铁定会瘦下来……”
不等他说完,齐妈笑着打断道:“爷是生的一副福相,要胖些才好看,显富贵。”
不一会儿,沈云换回青布旧棉袍,从里头出来了。他跟齐妈道了谢,说道:“不用改了,挺合身的。”
齐妈笑道:“奴家记下了您的尺寸。爷们在外头跑,哪能只有一身行头?府里有不少锦缎,是爷从仙宫里得的。这些天,奴家再给您做两身锦袍。”她也看出来了,这位爷身板壮实,阳气重。象这等上好的狐皮料子做出来的衣服,跟裹着团火似的,是以,一年到头,他大概也就是最冷的那几天能穿一回。
“有劳了。”沈云心里暖洋洋的。自从离开郑家庄后,好多年不曾有人操心过他的衣食住行了。这样的感觉真好。怪不得某人这两年跟吹气似的胖了两圈还不止。
洪天宝也道:“是我想差了。你穿不住大毛的衣服。”便催促齐妈,“能不能再快一些?最迟在后天之前,先赶一身出来?我好陪云弟去拜访钱师尊的那位友人。”再迟一些的话,他行程将至,不能陪沈云去了。而仙都真是个“大坑”啊,让沈云独自一人去仙府衙门找人,他哪里能放心得下?
不等齐妈回话,沈云赶紧摆手:“天宝兄,你莫要分心。我有钱师尊的亲笔信,过些时候,等在仙都混熟了,再去找人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