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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士官深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地吐出:“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样了,当初旅长说他总有一天会进部队,所以先让他历练历练。可是后来这小子怎么就不在部队发展呢?”
年轻士官吐了一口烟,说道:“真不知道这小子脑袋里装的是什么玩意,他就不知道进部队是前途光明吗?唉,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不过,想过去,那支变态部队队长教出来的徒弟,应该不会差吧???”
年轻士官抬起头,看着天花板,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5年前的春天,他凭着军校优异的成绩进了这支有着优良传统的部队---特战旅。由于他在军校所学的理论于知识正是关于特种作战,所以他已一进入部队,部队里就给他安排了一个连长的职业。
刚开始,很多老兵不服他,纷纷对他下达的指令爱理不理,执行力低的不行。
起初,他以为这些老兵是因为换了连长心里还有些排斥。后来,他发觉了是这些老兵根本就不服他这个连长!
然而,在一场演习中,他关键地指挥,亲自上阵,远程的精准狙击,一枪解决了蓝军的司令,并且在撤退中,亲自背着一个扭伤脚的士兵,令连队中的众人对他刮目相看。
从此,连队中,所有人都变得对他十分尊敬。所以自从那次后,没人在认为他是个只会理论的秀才,所以,对于他下达的命令,没有人不接受。因为,大家都不愿意给他丢脸。
后来,来了一个毛头小子,看起来只比他小几岁。刚开始接手他,他便嚷嚷着要和自己过招,可是没几招他就败了。再后来他们一起训练,一起吃饭,他率直的性格让年轻士官非常喜欢他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弟弟。
再后来,他进步神速,给旅长派来的那支秘密小队队长带走训练。在他们要分别的时候,高志和年轻士官照了这张照片。他们约好来年的夏天在相见,但是,他却在也没来过旅里。
年轻士官掐灭了烟,嘀咕道:“你一定要活下来。”
天慢慢亮了起来,天空中露出了一片鱼肚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