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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除了全力进攻,再没别的办法,他们只能寄希望于早点攻上城头,大家都知道城上有很多穿着兵甲的平民,未必能承受肉搏战的血腥厮杀。出于对金汁的恐惧,不用军令催促,进攻部队自觉加强了攻势,红着眼睛攀着云梯往上爬,战死起码死得痛快,等金汁投入战场,中招者当真是生不如死。
宁战死,不被淋死
联盟军攻势猛烈,可逐鹿军占据地利,每个云梯接城点最少都有十多人守株待兔,附近至少更多将士随时准备加入战团。就算登城的联盟军将士好不容易冲上来,迎接他们的是惨无人道的围攻,逐鹿军的素质在联盟军部队之上,零散登城部队冲上去和送死没有太大差别,通常会在很短时间内被守军放平,然后被当作百多斤的大木石块扔下去,为守城事业添砖加瓦。
几十架云梯接城,对守军带来的压力并不大,地利+以众凌寡+素质优势,足以让守城的一方轻松打出碾压局面。
更令联盟军无语的是,城上那些疑兵在数百重装步卒的带领下,居然毫不畏惧,打得有声有色。无论扔大木石块、肉搏、砍云梯,或者利用城垛与城下箭手对射,各种业务象模象样,完全不象是初上战场的平民。
“肖姐”喃喃道:“奇怪,这些平民……”
“不是平民,是佣兵。”蒙面武将皱眉道。
作为一名实力出色的战将,他非常清楚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平民,绝对不可能具备初上战场便能战的基本素质,打仗有那么简单?结合疑兵战斗表现,很多细节与正规部队不同,更象是佣兵惯用路数,对方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佣兵?该死”
“肖姐”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