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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经书典籍,喜欢将这些力量混为一谈。
是因为它们都来自于众生。
但事实上,这些力量完全是不同的。
信仰之力,是一种信任和敬仰的力量。
它来自信徒对于某种大道,某位神明的信任和敬仰。
这种力量是最为疯狂和纯粹的,神明只需要一个念头,便能将信徒的一切剥夺掉。
所以信仰之力非常难以产生,那种无条件的信任和敬仰,一般只在相对较为极端的信徒之中产生。
并且信仰之力是会消散的。
当信徒怀疑神明传播的大道奥义,或者是怀疑神明本身时,信徒与神明之间的联系就会断绝,信仰之力也就无从谈起了。
香火之力,则是一种传承的力量。
例如很多道教弟子,经常施展一门“请神上身”的神通,这就是因为道教弟子和道教神明之间,有香火之力相互串联。
道教弟子修炼时,所得到的部分修为,都会被暗中被香火供奉的神明吸收。
作为回报,道教弟子在危急时刻,也可以请神明上身相助。
当然,他们请到自己身上的,只是神明的一缕神识而已,并不是神明本体。
剩下的功德之力,愿力,业力,相较而言要小众很多。
简单而言,功德之力,就是信奉某位神明的人,用神明的名义去做好事,然后让得到帮助的人,对该神明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的一股力量。
愿力,则是信奉某位神明的生灵,以自身的某样东西为代价,发下宏愿,从神明处换取部分力量。
而在宏愿完成之前,发下宏愿的生灵,力量每增强一分,神明的力量也会跟着强大一分。
业力,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力量,并且它成分也很复杂。
例如有身业,口业,念业。
这一部分的力量如果展开来说,会显得非常累赘,所以此处就不再详解了。
上述所有的力量,都是通过神祇法相来接收,并且消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