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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火绳枪是一种相当危险的武器,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对枪手自己。因为火绳虽然是缓慢燃烧但也一样是明火,对于随身携带大量火药、沾满了火药粉末的火绳枪手来说,能不把自己点着就已经有资格领工资了。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单手使用,火绳枪的射击流程需要用到两只手,所有没有单手火绳短铳这种枪械。而簧轮枪只要一只手握枪扣扳机就可以射击,所以才有了码头刺客才可以一手持枪、一手持剑
然而同时温特斯也察觉到了这个设计的危险之处——簧轮机构实在是太复杂、太脆弱,不够可靠。
扳机、卡榫、涡卷弹簧,只要有一个零件松脱,这把枪就会走火。刺客居然敢把这种枪挂在腰上,就不怕一枪走火把自己大腿打烂吗?
“有什么不简单的?”菲尔德兴致缺缺地躺回了沙发上。
“用起来不简单!造枪的人根本没考虑到单手使用的实际情况,用的枪管还是长枪的枪管。本质上就是锯短的长枪,还是打三十克重的铅弹。这种口径的枪支单手使用难度太大了,要是我设计就会把口径造小一点。”温特斯自信十足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们捞上来那把枪比我手上的簧轮枪口径还大,能用那把枪准确射击的人一定精通枪械。”
菲尔德仰躺在沙发上,轻轻嗯了一声:“然后呢?”
“海关的验尸报告给了我一点灵感,海关的验尸官通过尸体的体态、样貌、手上的茧子来推断他们的身份和社会阶层。我认为我们也可以通过现有的证据来推测刺客是什么样的人。”
“有点意思。”菲尔德听到这段话慢慢起身坐正:“继续。”
“四名刺客,至少有两人精通枪械,能够单手使用这种大口径簧轮枪;海关中也有刺客的内应,所以他们知道贼鸥号什么时候靠岸,提前在码头等侯;四个旅客主动靠近了他们,以为刺客是来接自己的人,这点也很奇怪……对了,还有他们的马,那几匹拉车的挽马听到枪声后毫不惊慌……呵,没受过训练的挽马恐怕做不到这一点。”
菲尔德的神态变得极为严肃,连莫里茨也注意到了气氛的变化默默放下了酒杯,中校沉声对温特斯说:“你想说什么就直说。”
“那些刺客还有一点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他们都是剑术高手,尤其是对内德元帅的长剑术非常、非常、非常熟悉。”
温特斯一连用了三个非常来表示自己的想法,他继续说道:“就像经历过千百次对练那样熟悉,刺客很清楚如何用迅捷剑对付长剑,我和撞上的第一个刺客刚交剑就差点被划开肚子。如果是普通的剑手,我绝对不会那么狼狈。莫里茨少校也和对方交过手,您也可以问问少校的评价。”
“熟悉军校长剑术的剑术高手、精通枪械、经过训练不怕枪炮声的马匹,符合这些描述的人在维内塔也不多。”温特斯咬了咬牙说出了自己的结论:“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我们要找的刺客应该是几个校友……其中一个人下巴还被我踢断了。”
“校友”,什么校友?温特斯想说的分明是陆军军官,但这个指控太严重了,他还是用了校友这个说法,但菲尔德不会有任何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