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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比唱得好听,实则黎老头是个脾气火爆的性子,胸无点墨却自视甚高,爱好结交文人墨客,闲来无事还喜欢对酒当歌,吟诗作赋。
早些年他玩得还要过火,花大价钱请了几个艺术顾问,曾经出过一本现代诗集,半是原创半是借鉴,内容多以肉麻矫情为主,可真叫人贻笑大方。
黎老头是很推崇朱生豪这位大情圣的,有很多句式手法模仿他而作,在时永盛眼里,颇有东施效颦的滑稽之感。他也不想想,人家朱生豪跟着莎士比亚混了多少年才有将情话信手拈来的本事,出自黎老头的手,一头虎最后被他画成犬,完事后还洋洋得意,招摇过市,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
时永盛还记得多年前,他们小圈子内有一个聚会,黎老头酒过三巡,心血来潮起了个诗词接龙的头。一部分的商人自然是缺少文学素养的,说难听点也真是目不识丁,而黎老头是真想表现自己,总觉得读过点四大名著和些许外国文学,懂点黑色幽默就天下无敌了,别人在他眼里简直是个草包。
奈何让他碰上了时永盛这颗软钉子,百折不挠似的,处处与他针尖对麦芒。时永盛是他的老对头,也是老朋友,惺惺相惜,却也在任何场合与之一分高下。
黎老头最终在众人面前输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论诗词歌赋,他不过会背几首名篇佳作。说到他最喜欢的诗人陆游,连唐婉都不识,真叫时永盛啼笑皆非。
那晚之后,黎老头对时永盛是避之不及的,最好永生永世都不要见到他。与此同时,他也将他怀恨于心,因为技不如人,因为总是处于下风,因为当场蒙羞。
太多的感情积怨,久而久之便成了心头最敏感介意的东西,所以时刻想着如何扳回一局,等着看时永盛哪一天身败名裂,他一定亲自赠上一首苍凉的诗作为纪念。
这样的夜里,时永盛回忆起这番往事,仿佛那个运筹帷幄的自己还历历在目。但苍狗白云,回首望去,变老不过是一朝一夕的功夫。镜中两鬓发白的自己,再也回不到肆意妄为的年纪,可遇到过一个棋逢对手的人,不枉白活一场。
时永盛觉得黎潮生是不可多得的后辈,文质彬彬的表面下隐藏着野心勃勃的商业头脑,连自己都在他手里吃过不少小亏,切莫要将他再三盯防。
游手好闲太久的时敛森,恐怕也得在他手里栽几个跟头才能激起斗志,可说到底,罗马不是一日建成。自己儿子不傻,跟头摔得痛了,自然会在以后的路上步步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