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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村民们这时候已经把浑身是血,陷入昏迷的陈宝栓从村外抬回来了。
陈大志是跑回来找陈凌报信儿的,比他们快得多。
双方走了个碰面。
陈三桂哀叹连连。
这儿子虽不孝顺,但毕竟是亲儿子,今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猪年,是命里犯野猪咋了,被野猪一年连着伤了两次。
脏娃儿和陈宝梁则是眼神有些闪躲,不太敢往陈凌这边看。
出了这样的事,村里的人其实都知道是什么个情况。
还不就是他们贪心,想捡人家夹子上的猎物,才闹出的这事么。
这种行为跟偷没啥区别。
瓜田李下还怕惹人嫌呢,哪有这样凑上前干这种事的?
丢脸不说,差点把小命都丢了,这以后可是被人指着后脑勺笑话吧。
说到底,还是太小看被夹住的野猪的攻击力。
以为野猪被夹住腿就能任他们摆布了?那是想得美。
倒是脏娃儿的爹娘,老麻烦儿夫妻俩跟陈凌说了几句好听话。
陈凌对此表示没啥。
反正受伤的不是他,野猪也不是他养的,伤了人也不关他的事,都是人自找的。
当然,心里是这样想,表面依旧客客气气。
随后就不再跟他们废话,和陈大志一路赶往山脚的果园。
而黑娃和小金早就等不及了,这时候狂冲出去,远远的跑在他们前面。
等越过两个陡坡后,前面传来两只狗急促的汪汪叫声。
陈大志这时跑的累了,陈凌就率先走过去,只见果园边边的雪地上一片狼藉。
草棚子都让野猪给拱翻了。
在火炉旁剩的红薯尖儿,玉米渣都让吃了个干净。
草棚子不远处的雪地上,有一片鲜红的血迹,以及一片杂乱的蹄子印儿。
周围还有清楚显眼的,人留下的鞋印,通往小河沟。
这不用多说了,就是刚才那三个家伙造成的。
而野猪的血迹也一直没有中断,走几步就能看到,顺着延伸到了山林深处,鲜红刺目,在雪地上极为明显。
“真行啊,把夹子都带跑了,不过我这夹子劲儿大,估计这野猪的后腿已经折了。”
“刚才还跟人干了一仗,它跑不了多远。”
陈凌冲两只狗挥了挥手:“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