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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中期,一些思维比较活泛的人,开始做国库券生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比较正规的,以略低的价格,向私人手里收购零散的已经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国库券,集中起来去银行兑换。一般来说,现金收购的价格,和票面价值相等或略高。比如面值十元的国库券,付给持有者十元或十一元左右,收购者再去银行兑现,赚取利息价差。通常五年期的国库券,年利率百分之四,十元国库券五年到期,连本带息可以兑现十二元。
听起来价差不大,但算比例,却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纯利润。运作得当的话,一千元本金,很快就能赚到一两百元。
也有生意做得比较大的,未到期的国库券也一样收购,不过收购的价格,比票面价值略低。面值十元的国库券,收购者只出九元或者八元,等到期之后,去银行兑现,就能赚到百分之三四十的利润。这样做的缺点是要求资金雄厚,可以将国库券在手里留存一两年的时间,等到期兑现。
另外一种非正规的方式,就是直接纂改国库券的到期时间。用很低的价格,比如七折甚至六五折从持有者手里收购未到期的国库券,然后用药水改掉券面信息,冒充已到期的国库券去银行骗取本金和利息。
八十年代初期,市场经济才刚刚开始有一点概念,连雏形都还谈不上。整个经济社会的风气非常良好,坑蒙拐骗之类的案件,几乎从未发生过。一切都是公对公,大部分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很正统,经济诈骗案是一个极其新鲜的名词。当时国家发行的正式货币,防伪水准都不高,更不用说国库券了,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防伪措施。
所以搞这种非正规国库券生意的人,最开始居然能频频得手,国家蒙受损失之后,才逐渐对这个问题重视起来,采取了一定的打击措施和防范措施。
当然,范鸿宇不可能去搞这种类似诈骗的“生意”,他想做的是正规的国库券交易。利用思想解放和信息优势去赚点钱花。
据范鸿宇所知,八十年代中期,股票市场第一批股民中著名的“杨百万”,最初就是做国库券生意发家的。以十万元本金,连续滚动,很快就赚到了一大笔钱。在另一个世界,九十年代时,范警官闲来无事的时候,看过有关杨百万的“传记”,对此印象十分深刻。而他在地区公安处上班的时候,在八十年代末期,也曾参与处理过国库券诈骗犯罪案件的处理,对其中正规和非正规的操作手法都很清楚。
当下,范鸿宇仔细向赵歌介绍了国库券生意的基本流程。
赵歌的头脑十分聪明,范鸿宇这么一说,她马上就明白了个大概,只是还有点顾虑,漂亮的黛眉微微蹙了起来,曲起手肘,托着自己白皙纤巧的下巴,望着范鸿宇,犹豫着说道:“鸿宇,这生意,人家怕不愿意吧?已经到期的国库券,他去银行跑一趟,十块就能变十二块,为什么要原价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