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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小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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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百货商店没多远,叶秀秀按耐不住,把折叠整齐的纸包拆了,拿出红纱巾缠在脖子上来回摆弄,还让杨晓卉在一边出出主意,怎么系更好看。

杨晓卉倒是真心实意的出了几个以现代眼光来说还不错的系法,可惜人家叶秀秀看不上啊,嘴里没说什么,那小眼神里都是嫌弃。

哼杨晓卉气啊,她都还没有嫌弃这条俗的不能在俗的红纱巾呢,反正怎么摆弄都入不了她的眼。可还别说红纱巾俗归俗,但配上叶秀秀红扑扑,满是胶原蛋白的圆脸蛋,还有那乌黑的两条麻花辫,就变得很显眼好看了。恩,配她这个土妞正正好。

“怎么又不带了?”

叶秀秀好不容易系出了一个满意的系法,转眼间又拆下来,收进纸包里了。

叶秀秀瞅了她一眼,用看着孩子的目光瞅着她,“你不懂,好东西要爱惜着戴,知道这条纱巾多贵吗?十元啊,虽然不要布票,我足足磨了我妈八天,她才同意让我买的。”说到这里,叶秀秀的心疼死了,临时工一月工资十五元,她的工资也是交到家里,之前发的半月工资还不够买条纱巾的,叶母为此还倒贴了三元。

买的时候光顾着高兴了,现在可心疼了,叶秀秀痛并着开心,一时呲牙,一时笑眯眯的,整个精神分裂啊。杨晓卉悄悄的往旁边挪了两步,怕让人觉得她俩是一伙神经病。

反正钱也花了,叶秀秀也光棍的很,又提议带着杨晓卉去公园玩。

去公园玩什么呢,玩走路。杨晓卉被叶秀秀带着走了足足三圈啊,大姐,你要是一开始就跟她说是玩走路,她才不会来受这罪呢。

叶秀秀不知道杨晓卉的怨念,还觉得她带着朋友见世面了,边走还边介绍公园里面少的可怜的景观。原主是个乖孩子,没有家人带领,就算在城里生活了十五年也没逛过公园,有天被杨晓卉说漏嘴了,她也想到看看外面什么样,就被叶秀秀可怜上了,势必要带她上一回公园。

“秀秀,休息一下吧。”杨晓卉真走不动了,以前都是车接车送,哪里用腿走过长路啊,她停下,锤着腿,再也不往前走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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