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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称并不知道王世充和来护儿的恩怨情仇,只是看到王世充的脸色突变,竟然连酒都不喝了,一时奇道:“东家。出什么事了?”
王世充回过了神,低声道:“没什么,只不过跟那来刺史有点渊源罢了,此地不宜久留,你我尽早离开吧。”
张金称点了点头,三两口把面前的几个炊饼吃下了肚子,从怀里摸出几个大钱,拍在桌上,王世充长身而起,二人走出了这个小酒馆。
王世充正要系那斗笠上的带子。突然听到身后有个粗旷的声音响起:“哎哟,这不是王华强王参军吗,你怎么在这里?”
王世充的心猛地一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炸雷般的大嗓门,也已经有十年没听到过了,不是来护儿又会是谁呢?
但王世充的脸上转而挂起了满脸的笑容,转过身,只见官道上有六七匹马,上面端坐着六七位矫健的壮士。个个虎背熊腰,五大三粗,即使是在这山东河北到处是壮士的地域,仍然显得气度不凡,引得路上的行人们不注地侧目。
为首一人,赤面钩须,四十五六岁,身形如铁塔一般,来是来护儿,而他的脸上则是饱经风霜,甚至因为长年在海边,不少地方都泛起了白色的斑点,在他这张红色的脸上更加明显,与十几年前不同的是,他也留起了一把漂亮的长须,若是说当年的来护儿只是一員猛将,今天的他却是和当年的杨素一样,一副沉稳镇定的主帅气度了。
来护儿穿了一身绸缎便装,可是这身衣服却紧紧地裹在他身上发达的肌肉上,可谓劲装,身后的从人们也个个如此,一看便是虎贲壮士,除了来护儿以外,后面的几骑都是些二十上下的年轻人,离得最近的两个,眉眼里和来护儿倒是有七分相似,也都是英武不凡,想必是他的儿子,而在这两人后面,另有一人相貌不凡,引起了王世充的注意。
此人身长八尺有余,壮如熊罴,腰围极宽,紧身的缮丝衣服把他身上一块块的肌肉垒子衬托得几乎要随时炸裂开来,王世充自己也算是員武将了,但跟此人一比,大腿大概只有他的胳膊粗,就是张金称和单雄信,也算是难得的猛士,看起来和此人相比也稍差了那么一点点,只有杨玄感,张须陀这二位,才能跟面前此人相提并论。
可是这人也不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蛮汉,他丹凤眼,面色微红,眉目疏朗,双眼炯炯有神,唇红齿白,剑眉入鬓,与一般人梳着发髻不同,他的一头长发狂野地披散着,只是在额头处束了一个发带把额前的头发略为遮挡,脑后的头发简单地扎了一个小结,这套打扮只要一戴头盔,就随时可以冲锋陷阵。
而他的那匹坐骑马鞍之上,副武器的勾架处放着两把沉甸甸的钢锏,一般精锐的铁甲骑士,在陷阵时往往会舍了长槊钢枪,而转用大锤,马刀,重剑之类的副武器来进行砍杀,而这名壮士用的两把钢锏,看起来足有六七十斤重,马蹄都深深地陷在这黄土官道之上,与其他几名装士佩着的重剑马刀相比,更是一眼就能吸引王世充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