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战王,历战(第3 / 3页)
“至于……”
看向历战,傲爽拱了拱手:“在下谢谢你的好心和忠告,无论在年终会武上,你我二人是否会交手,能够创造出怎样的波澜,傲某人,算是欠你个人情。”
一码归一码,首先历战并未在自己面前表现出什么狂妄的一面,其次,他也未从对方的眼神内感受到什么负面的气息,因此,两人现在的关系,算不得敌人。
……
明天情人节,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我发现了个问題,如果明天两更的话,第二章,正好是‘第1111章’……
还真是狂傲得很啊。
历战心底笑了笑:“四宗条例,第一,不可奸~银~其他二品宗门的弟子;第二,不可掳掠;第三,不可坑陷;第四,不可击杀;第五,只要是宗主一脉或是长老的嫡系子孙,不管如何,不管犯下怎样的滔天大罪,都必须由长辈亲手惩罚,你,犯了第四条和第五条。”
原來这就是四宗条例。
前四条,尚可说得过去,可这第五条,是不是太过不平等了。
剑眉一挑,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傲爽便不再去害怕什么:“我懂你的意思了,虽然剑红云有那个行苟且之事的意图,可毕竟他沒有做出这样的事,而我击杀他,并因为他背景的原因,等同于我同时触犯了两条四宗条例。”
这四根棍,光剩棍了,难道天某人真是命中注定孤独一生。
所以为了在下的贞~操~,我在想,是不是偷个懒,更一章,卡到第1110章,
“对,如果按照惩罚來算的话,当诛九族。”
四宗条例,不用想,定然是四个二品宗门的宗主联合签订下來的条例,为的就是制约门下的弟子,但人无完人,法无完法,任何的条例,都有着空子可以让人钻,不过傲爽,沒那个心思去钻什么空子。
的确,剑红云确实沒能行驶那般苟且之事,而他所依仗的,正是他身为剑盟二长老亲孙子的身份,若当时傲爽和君临意并未在场,无人能拦住他的话,那名魂阁女弟子冰清玉洁的身子,恐怕就要毁在他的手中了。
“事是我办的,人是我杀的,不管将來我面对的是怎样的存在,我都不会惧怕,让他们來吧,诛我九族之前,先在我身上踏过去。”
规则,因人而定,如果傲爽的实力真能达到一种令圣阶盖世级强者都感到恐怖的程度,那么四宗条例在他面前就是等同于一张白纸,上面沒有任何的内容,所以追根揭底,还是实力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