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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你们懂的……)
正是在此等局势下,军臣单于及其麾下的匈奴残部,竟是悍然入侵色雷斯,且一路势如破竹,接连剿灭了数个最为强大的色雷斯部落,自是如平地惊雷般,震动欧洲乃至中西亚诸国。
区区两万匈奴骑兵,外加三万余战奴,竟然横扫色雷斯,无人能御,虽是出其不意的偷袭,却也足以证明匈奴铁骑的强悍,至少色雷斯人暂时想不出对付的法子,也无法有效的组织起抵御的力量。
仔细想想,倒也算正常。
匈奴昔年崛起于北海之滨,东击东胡,西驱月氏,雄踞塞北,与华夏从战国末期硬生生较量到秦汉两朝,两百年从华夏学到多少战争艺术和谋略且不论,光积攒下的战争经验就很是丰富了。
好死不死,色雷斯人自古没有修筑城池的习惯,变相弥补了匈奴不擅攻城的短板,且是现今的色雷斯大部落皆聚居在平原地带,简直是匈奴大军梦寐以求的绝佳战场。
色雷斯之所以让罗马人忌惮,除却其族人武勇善战,更因他们曾从马其顿人那学会了冶炼锻造的本事。
部分色雷斯战士会配备一种特制的长弯刀,这种步兵是不穿盔甲的,他们的长刀令人畏惧,甚至可以从中劈开罗马人的头盔,配备有马士革弯刀的色雷斯精锐,更是多能一击必杀,实乃罗马重装步兵的噩梦改变装备的部队。
然匈奴人却是不怕的,尤是在奥尔比亚休整的年余中,他们获取了大量的铁制兵械,有些甚至已能称之为钢了。
不可讳言,若非刘彻穿越而来,大汉的冶铁工艺相较罗马乃至更早的马其顿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历史就是历史,咱们不如别人,承认就是了,要有天朝气度,没必要学高丽棒子般不要脸的硬拗,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