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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更好的营商环境?
针对汉商,降税,降关税,降商税;由各国官府出面,协助汉商购地置产,开设商铺,保障汉商及其雇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面解禁所有的商贸物品,不得对汉商的正常交易有任何设限。
实实在在的不平等条约,前两项倒还好,最后一项真是霸道到不讲理的地步。
要晓得,大汉的对外贸易虽是愈发兴盛,然边禁律令也愈发严格,大农府每岁皆会更新限制乃至完全禁止贩运出境的品项清单,牲畜,奴隶,兵械,钢铁……
如此种种,至今已增至千余品项了。
牲畜和奴隶等倒还好,毕竟汉商要运送货物,总需要牲畜拉扯,奴隶赶车,故只要缴纳相应的税金即可,且待得返程,若带回更多的牲畜和奴隶,边塞税吏还会造册呈报大农府,给这些商贾退税的。
然类似大宗钢铁等绝对禁品,逮到就是擒拿下狱,一旦查实无误,多是要枭首抄家的,不管你后台背景多硬实,皆是半点商量都没有。
不是没有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的,然在震怒的皇帝陛下命人当街车裂了数名纵容下人走私精铁的刘氏宗亲,并着宗正府褫夺了他们子嗣的皇姓,逐出刘氏宗族后,大汉商贾乃至王侯权贵再无人敢犯。
在此等情形下,汉廷要求外邦诸国向汉商完全解禁商贸交易,无疑是后世所谓的霸王条款,譬如盛产良马的国度,最优良的马种无异于他们的命根子,若应下这些汉廷强加的通商条陈,意味着但凡汉商能将马种“弄到手”,且欲运回汉境的,各国就不得禁止其将之运送出境,更不得出手扣押。
此三项条款还仅是大项,其下更列有诸多细项,且会继续添加,否则赵王刘彭祖何必带上这么多涉及商务的官员和各大商团的掌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