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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想通过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让李时自己认识到他不属于这个阶层,他就应该混在民工堆里,他的言行举止、浑身上下,都历历分明地显示出跟上层社会的格格不入。
只要他认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混不来上层社会,那时夏芙蓉就可以开口劝他把老板叫回来,然后再替老板许给他一点钱,就他这个水平,也许拿出十万八万的现金就能把他砸晕,轻而易举地打发了。
想到这里夏芙蓉又开始怀念老板了,她很崇拜老板,老板才华横溢,内涵极深,最重要的是,老板身上有着神一样的神秘,就像一个深有千尺的大海,夏芙蓉只能看到他表面的波涛,对于大海深处的漩涡和景象,那不是她的想象能够到达的地方。
在认识老板之前,夏芙蓉的字典里是没有“偶像”二字的,要是非得让她找出一个偶像来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因为她很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心理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时她不过二十二岁。
就凭她的学识和能力,能有个让她崇拜乃至成为偶像的人真的很难。
夏芙蓉长到二十八岁,老板是迄今为止唯一让她服气和崇拜的人,当然,崇拜老板是因为他像大海一样深不可测,而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长相,当今社会亿万富翁遍地皆是,就夏芙蓉这样的素质和外貌,亿万富翁还不是俯拾即是。
另外老板的长相方面,那就更不敢恭维了,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李时丝毫没有压力地面对侍应生,用眼神瞟一瞟夏芙蓉:“夏助理,照我的口味给我点一份。”然后扭头对侍应生介绍说:“这是我的助理。”李时早看出夏芙蓉的小九九来了,不过想让自己出丑,不就是吃个西餐,简直太侮辱民工了!岂不知自己和梵露去西餐厅吃饭,那时自己刚刚开始转运,就已经相当自信,何况当了现在!
夏芙蓉明显看出侍应生一头黑线了,也许在侍应生看来,这位高贵的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捡到一个落魄的小老乡,领他来开开洋荤,想不到小老乡竟然胡乱发起疯话来。
夏芙蓉赶紧点菜,她知道如果让这货继续表演的话,很快自己就会变得灰头土脸,也许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这生瓜蛋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早习惯了别人的白眼,出再大的丑人家也皮了,可是夏芙蓉知道自己丢不起那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