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冰与火之歌,魔山和猎狗 (三英战魔王,决战大巴黎)(第1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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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金墨写出在羊皮纸上,可以持续数十年不退色。
第一句他就开宗明义写下:
“我,神之子,天父庇护者,十字军指挥官,医院骑士团团长,诺森布里亚国王之手,摄政,北英格兰的主人,奥兰维杰。
已到人生重要抉择时刻,
天父垂怜,使我从去年开始得到正统继承者—爱德华。
耀眼金芒,奥兰没生出什么伟大想法,
太耀眼了,就会变暗。
火焰繁盛,冰霜就开始侵袭。
冰与火之歌,在英伦大地上,不停流转。
奥兰只是按步就班的继续分封。
我战胜邪恶,大破维京,
我两撅英伦,北海震动
但我的力量依然有限,恶魔始终不散。
爱德华出生就受天父庇护,日后必是睿智学者与伟大领袖。
他将来能保证英格兰的复兴及繁荣。
这几个月发生太多事,儿子如今都有三个。
每一场战争都要当成最后一仗打,这样才不会遭遇失败或者短折后,
阵营发生动乱!
数天后,他在威塞克斯写下“鹰令金诏”。
这是用鹅毛笔沾上金粉,混着一些花草捣碎后的粘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