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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去她以前常去的翠云居,路途可着实不近,她赌气出走,又没有骑马,还是算了,将就吃一餐,就近找一家客栈歇了吧。苏妙华想着,轻启朱唇,道:“上几样你们这里最好的菜肴。”
小二正等得不耐烦,就要拂袖而去,没想到这个呆呆傻傻的少年居然狮子大开口。他打量了苏妙华一眼,见“他”头用玉簪绾住,那根玉簪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上品;身着禅衣,白哲纤细修长的手,比娘们儿还好看,这双手,一看就没干过活儿;“他”手拿一条雪白的锦帕,锦子一角绣了一朵含苞欲放的梅花。光是这条帕子,足以换太白居两道菜了,可这小子拿锦帕当抹布用,正在擦桌子呢。
小二眼珠子转了转,心想,要是你没钱付帐,把你这身行头扒下来,也够了。他脸上重新堆了笑,改口道:“小郎君,敝店所制的鱼乃是美味,也有几味卤肉。”又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道:“昨天东家还得了一些鹿肉脯,是年前腌制的,此时刚好入味,那个味儿美得呀,啧啧啧……”
他啧啧有声,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太白居的招牌肉是鱼。程墨穿到这儿后,吃不惯水煮的菜,手头稍微宽裕,便画了图纸,请铁匠打造吴朝第一个铁鼎,形状跟现代的不粘锅差不多,只是尺寸大了很多,可以放在烧柴的灶上。
匠人征得程墨同意后,打造一只自用,没想到就这样,铁鼎慢慢在京城流传开了。酒馆食肆闻风而动,不仅人人用铁鼎,还研究出很多用铁鼎制作的新菜肴。太白居的厨子擅长做鱼,也用铁鼎研究出好几种鱼的做法,而且选用的鱼都是两斤以为的活鱼,要不然太白居的生意能这么好?
小二很是得意。
可苏妙华只觉索然无味,河里的鱼,再怎么做,也不能做出龙肉的味道,至于小二引以为傲的鹿肉脯,她小时候是当零食吃的,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吃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