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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这一带讨生活,匈奴也好,乌孙也好,别的小国也好,他是不敢得罪的,他派喽罗跟吴军半天,得报这些人队形整齐,像是一支军队,他犹豫了,可是万凯却说,不过是一些保镖,怕什么?他们杀人如麻,凶名在外,怕过谁来?真是失策啊,要是知道是吴朝的军队,他早就该退避三舍,待乌孙和吴朝斗个你死我活。现在后悔莫及,落得这个下场,全怪万凯。
程墨拿起那条腰带看了看,道:“我们的腰带,没人绣仕女吧?”
他穿越到这儿三年了,从没见过哪位同僚的腰带绣仕女图案,这么没品味的事,朝臣们不屑为之,也就乌孙那些大老粗,既慕吴朝文化,又东施效颦,才会这样搞,而且在乌孙,只有上层社会才用得起丝绸。这么看来,这条腰带是盖滋縻的貌似没错。
麦芒想了半晌,茫然道:“这个,我倒没注意。不过,要是我,肯定不会用绣这么低俗的腰带也就是了。”
程墨笑了,道:“解开他身上的x道,关起来吧。”
黑子应了,在陶平身上拍了几下,拎他出去。
昨晚厮杀了一夜,军士们都累了,今天没有拨营起行,只是多派几拨哨兵,以防盖滋縻再次袭击。
这一晚,人人身穿铠甲睡觉,程墨和苏妙华也不例外,可到天亮,什么事也没发生。程墨吩咐多派哨兵,远远探测敌踪,队伍迂回行军。以前走的是最近的路线,出玉门关的商旅都会走这条路,敌人在这条路设伏的可能也最大,现在只剩一半兵力,敌人若再派四千人来袭,只怕会全军覆没了,改变路线,避开敌军,比什么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