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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墨满面春风,道:“歇一个时辰吧,休息好了,咱们再继续。”
看着眼前俊朗的青年云淡风轻,来三儿心底直冒凉气,什么样的人,才能这么狠,这么镇定?沈怆忍不住低声劝道:“你还是招了吧,招后痛痛快快地死。”
“怂货”来三儿怒斥,当初他真是瞎了眼,才找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怂货,不仅坏了主子的大事,也害得自己生不如死。他怒气填膺,恨少得生吃沈怆的肉,却忘了沈怆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要真有骨气,怎会接受他的资助,听从他的命令?
程墨吃了一块玫瑰糕,再喝一杯茶,淡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有糕吃,你却只能受罪,做英雄,是要吃苦头的。”
沈怆嘻嘻地笑,颇为得意。刚才看来三儿受刑,他就庆幸自己识相了,要是不赶紧招,受这罪的可就是自己了。
来三儿低下头,过了半天,就在江俊要说一个时辰已到时,颓然道:“我说。”
沈怆被提了出去,他以为要被处死,依依不舍地看了几案上的玫瑰糕,直到视线再也瞧不到这一盘让他流口水的糕点。
来三儿“呸”了他一声,道:“我来自荆州,是荀放的家奴,遵照我家主人的吩咐行事,他让我交好沈怆这个怂货,给他钱财,让他为家主所用。唉,家主看走眼了啊。”
荆州并不只有沈怆一人中举,偏偏挑了这么一个软骨头,荀优的运气得有多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