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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百度指数”有100万,影视公司投资人多半会相信。
“差不多就是这样——这里面的弯弯绕你自己都能想明白,我就不给你解释了。”潘洁颖也不待见这些脏事儿,不愿意多费口水。
顾诚也不纠结,转向了下一个问题:“那你刚才提到的那个《无限XX》之类书的写手,跳槽到QQ书城去,大致是怎么个回事儿?这些书不在‘热门改编IP’的范围内吧,留在YY文学前途不好么?”
潘洁颖喝了口水,解释道:“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说到底还是你的‘坚决打击盗版’策略伤到的——这本书,乃至最近基本跟风的书,我问了一下网站的运营者,说是叫做一个‘无限流’的新崛起网络小说流派。这些书大多是穿越到已有热门的作品的世界里,由好多个同人故事凑起来的,节奏比较短平快,所以目前比较火。
但是这些书免不了侵犯已有在先作品的著作权。我们现在既然要严打盗版,就有‘友商’和平面纸媒刊物抨击我们,说我们打铁自身不够硬,充斥了几十本侵犯别人在先著作权的作品,还好意思喊反盗版。我为了立场站得稳,就让监察部把这一小撮书给下架了。这些写手就跳槽到QQ书城去了。”
潘洁颖这番话里,涉及到几个法律常识,顾诚自然是懂的。
在文学界,擅用别人的作品改编,那都是要经过原作者授权的。拿古、金、梁的武侠小说世界或者漫威世界写同人文、或者连续穿越到那些世界里搞事,性质上跟拿着这些作品去翻拍电视剧、电影、做游戏,是一个性质。
所以,除非是作者已经死了五十年、七十年以上的公版作品,已经解禁了,可以随便拿来同人和无限流,其他近一点的同人/无限理论上都是侵犯著作权的。
另一个世界的腾云文学反正打击盗版也不是很有力,自己也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举网站不纠。只要原作者没给腾云文学发律师函,用同人无限赚钱的事儿就当没看见。真被告了,才告一本封一本。
然而,这一切到了顾诚这里,显然是行不通的。他打击盗版的力度,远比另一个时空的腾云大得多,打铁自然得自身更硬了。
“这事儿有没有比较稳妥的法律解决办法?就不能有序引导么?”他想了想,皱着眉头问潘洁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