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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实力都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以前自己只能在酒吧驻唱,始终没有演艺公司看中,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实力不够——长相、天赋也是实力的一种嘛。就连运气,都属于实力的范畴。
而晨曦,也是因为实力不够,在眼红嫉妒投机的时候被听众喷死,受伤吐血。
第二天,是九月三十一号。夏雪在网吧上班已经半个多月了,想着明天就可以领到工资,心里美美的。
早晨和张钊换班之后,夏雪回到公用宿舍,先洗澡,接着裹着浴巾把衣服都洗了。当她弄完这些,准备把窗外晾晒的衣服收下来时,眉头皱了起来。
衣服被人动过了。
九月底阳光充足,昨天早上洗的衣服,晾晒一天,无论怎样都该干透的,可是她伸手摸了摸,发现内|衣裤竟然还在滴水,位置也和昨天不一样。
显然,有人动过了它们,并重新洗掉了。而这个屋子里,除了张钊,还能有谁?
说起来,夏雪唯一的一套换洗衣服、两双平底鞋、以及浴巾、牙刷牙膏、洗发水等生活用品,还是她厚着脸皮找老板预支了三百块工资买来的。
当初去买衣服可是费了老大的劲,外套还好,T恤长裤就行,买内|衣时,那个卖内|衣的妹子热情洋溢的向她介绍各种内|衣的款式,什么塑形的、有内垫的、没内垫的、环带的、半杯的,五花八门,还很热情的要用手帮夏雪丈量胸|部尺寸,被夏雪机警的躲开了。
总之,那次买内|衣的经历,让夏雪对这种事情产生了心理阴影,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看到内|衣店都是躲着走。
话说回来,发现衣服被动过之后,夏雪皱眉想了几十秒,就大概明白张钊拿她的内|衣干什么恶心事了。
毕竟夏雪也曾经是男人,对男人那点龌龊心思再了解不过。然而心思归心思,真付诸行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能拿女人内|衣满足自己**心理的人,无论是曾经的夏学,还是现在的夏雪,都极为不耻。
她对这个长着青春痘的大男生顿时失望了,原本觉得条件有限,两人凑合一屋住,忍忍也就算了,反正两人在屋子里的时间不一样。可是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她无论如何都住不下去了,决定一有机会,就立马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