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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班登山运动中,阿珠中途把脚崴了,很主动的隐身到树后,不打扰别的同学的玩性。
就是这个同学,犹如神降,绕到树后面帮忙,主动要求背她下山。
这是不可能的,阿珠没有那种勇气,最后,男同学抓过了她的一只手,搀扶着阿珠,一瘸一拐的下了山。
本来呢,或许这次交流,很有可能促成一段短暂或者恒远的姻缘,可惜,阿珠把自己包裹的太深,回到学校后,再也没跟那名男同学联络过。
那个男同学太优秀了,周围校花级别的女孩子围得灿烂着呢,阿珠可是不敢往前凑的,更不敢自恋,以为人家会喜欢自己这个丑小鸭。
可是,就是从那个时候起,阿珠就养成了用右手抠左手心那颗黑痣的习惯,因为,那里总是在发热,想要奢望点什么似的,必须控制住。
没人知道阿珠手心的秘密,这颗痣似乎是在读小学的时候才冒出来的,很小,微微的有点凸起。
如果不是听到正做新郎官的同学,气宇轩昂英俊潇洒的举着麦克风,演唱了一首:“也许,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就是不愿意失去你的消息。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阿珠的心,不会抖颤的如此厉害。
如果吧,不是一个跟新郎官关系交好的同学叹气,提起自从那次登山后,新郎官常常偷偷观望阿珠,也曾经几次试图接近,都遭到了漠视,于是黯然放弃。
阿珠的心,就不会这般刺痛,手心的痣,也不会火烧火燎的灼痛起来。
“阿珠,那一次欢子送你的电影票,明明已经放到了你的课桌上,欢子就站在讲台前面看着你,可是你为什么随手把电影票转递给旁边的女生呢?就是从那一次,欢子彻底死了心……”。
为什么呢?因为阿珠从来没敢奢望过自己也会有人喜欢好不好?她天真的以为,欢子放错了地方,或者,只是想请自己帮忙转赠给旁边的美女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