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巫专员亲自当辩护人(第7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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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尔扎哪怕是过失伤人,也违反了法律!”巫山可不想今后在北疆杀人伤人泛滥:“但我希望法院能酌情判决!”
“我宣布这次审判择日宣判!”沈功友不得不这么做:“具体的我们要上报到省高院请求指示!”
从法院里出来,巫山禁不住苦笑,这次好像真的玩大了。
法庭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就是团结路上,过往的车辆也只好不断鸣喇叭,挤开一条路。
有些车子看到这里人潮汹涌,干脆就掉头。
法院,包括公安局和检察院,他们办案相对独立。
今天巫专员没有以命令的形式,而是以辩护人的身份来参与案件的审判,地区法院的人也犯难了。
既然孟家沙尔三个人带着刀具,应该是凶器更为贴切,那就存在着作案动机。
他人死了,还有其他人在,那些平时的帮凶该怎么办?
当然,那是福运县政法系统的人应该考虑的。
看来今天开车回去成了泡影,巫山把自己的帽子往下一拉,费力地随人流往外走。
心里,他酝酿着一个早就想要做的动作,要不然也不可能亲自出庭充当辩护人。
公民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被写到法律里面,还得等到新世纪以后。
在这个年代,并没有这个说法。巫专员深入浅出,已经阐述得很明白了。
同时,还有大队的社员们交上来的这份请愿书。
究竟该怎么判?
沈功友在法院里工作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