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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人都相信,这份《大明中央改制议》出自荆州的手笔,基本上与郑鸿逵、郑梦帆等大商人无关。
《大明中央改制议》首先旗帜鲜明地声明,大明一切土地、山林、矿藏均归大明皇帝陛下所有,大明皇帝陛下受命于天,对大明子民进行管理。
为了协助大明皇帝陛下对帝国进行治理,成立大明内阁,大明内阁设内阁总理一名,阁幕使九名。遇有重大事宜,内阁可召开阁幕扩大会议,成员由大明从二品以上官员组成。
内阁对皇帝陛下负责,权力来源于皇帝陛下的授权。
内阁之下,设中书府、监察院、大理寺、光禄院、枢密院等机构,首脑除了光禄院以外,均由内阁总理任命,在内阁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分别执掌大明行政、监察、司法、顾问、军事等权力。
中书府之下,与前段时间的地方改制相对应,成立主管礼法、职官、税收、工商、工程管理、教育……等等功能相同的职能部门。
枢密院将大明兵部的权力一分为二,作战指挥权归属参军联席署,其余权力由枢密院设立的后勤司、军政司等等部门瓜分。这与杨一仁的奏章并无不同。
……
上述机构设置,基本上与荆州现有的中枢机构差不多,即便有所改动,亦非根本性的改变。最为关键的地方在于,内阁如何产生,如何协助皇帝陛下对帝国进行治理。
这涉及到皇帝陛下的权力大小,任何改制,都无法绕过这个难点。
《大明中央改制议》提出,内阁总理由阁幕扩大会议推举产生,然后由皇帝陛下任命。
这点最为关键,意味着内阁总理与皇帝没有多大关系,只是象征性地保留了任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