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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自己一直处于逃亡的状态,警方无法抓住自己,那么对方就能够成功的用自己吸引住警方的注意,毕竟这个案子造成的影响极坏,警方必须要抓到自己才能够积极地消除影响,这样一来,警方甚至不会相信自己的辩解。
说到底还是对手不太自信,其实闫锦浩是不会主动到警察局投案的,他不敢赌,他也不敢相信警方能够在短时间内把凶手和字画给找到,一旦找不到,伍姐的死他闫锦浩就逃不脱干系。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对方并不是不自信,而是知道而今的玉山市,除了警方还有国安的人也在,而他们已经知道了国安的人对于这个案子也很重视,闫锦浩虽然说不会和警方联络,可不代表他就不会和国安的人达成共识。
所以他们一定要盯死闫锦浩,这是枚举足轻重的棋子,必须要在他们完全的掌控之中。
闫锦浩想明白这一点,眼睛一亮,如果对方真是这样,那么就一定不会让自己逃离他们的视线,那个胖子和黑人只是明线,肯定还有一条暗线在跟着他,也就是说自己就算是躲在玉山寺,对手还是知道的,自己如果真如至善说的那样不动的话,那正中了他们的下怀,是他们最乐于见到的结果。
闫锦浩知道自己不能听至善的,或许至善大师真是为了自己好,可是到无形中帮了对手一个大忙,只有自己动起来对方才会动,他必须逼对方从暗处跳到明处来。还有一点他能够肯定,那就是对方不会限制自己的自由,自己是必须要时不时地亮下相的,让警察好有个追踪的目标,把警察的视线吸引开去。
闫锦浩在地上捡了一个烟屁股,吹了吹上去的灰尘,然后送到嘴里点上。
既然已经想通了这个问题那么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浮出了水面,对方为什么须要自己吸引住警察的注意力呢?他们一定还有更大的动作,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