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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善柔说道:“陶朱,或许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语行为都能超脱这个凡世的规则,潇洒不羁。你不了解王占魁这种被圈子轻视、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压在头上、抢了他喜欢的女人。他没有勇气去恨欺压他、抢他的人,为了发泄怒火,他会把刀对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会把刀挥向更弱者。王占魁恨的是刘秀。”

魏崔城是在沙场征战过的人,现在在锦衣卫训象所,军营和锦衣卫里一些蝇营狗苟他是知道的,频频点头,“是这样的,能反抗的是极少数,王占魁肯定不是,一个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没有那么硬的骨头。”

连刘秀也转向认同陆善柔 ,“陆宜人说的有理,芳草园的姐妹们,如笼中困兽,为了争抢客人,困兽互相撕咬,没有几个敢恨笼子外头把我们当玩物的人。”

这个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层,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压榨他们的人。刘秀是其中的“异类”,她不咬别人,也从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觉得佩玉可怜又可悲。

国子监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阶层的底层小人物,另一种形式的“佩玉”,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愿意给他一张文会的请帖,估摸他会去舔李公子的脚底板,根本不会记恨李公子曾经的忽视。

陶朱还是不服气,“说了再多道理也没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刘秀 。”

“‘雄兔脚扑朔 ,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陆善柔看着天色,不知不觉到了黄昏,夕阳西下,“你们跟我来 。”

陶朱一听到《木兰辞》,脸色就不太对了,这是讲述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去那里?干什么?”

“来验证一下我的推演。”陆善柔说完,带着众人来到刘秀的卧室,也就是案发现场。

向来最积极的陶朱顿了顿,等众人都进去了,一咬牙,一跺脚,跟着去了。

黄花梨架子床,以前染血的床褥、蚊帐都当成证物拆走了,陆善柔取了新的卧具,一一挂上、铺好。

“门窗关好,遮光的帐子拉好,布置得和黎明一样黑暗。”陆善柔说道。

众人照做,陆善柔走到刘秀面前,拔下她发髻里的簪子,拔散了她的头发,青丝倾斜而下,刚刚齐腰。

“啊……这……”刘秀短暂的错愕之后,马上明白了陆善柔的意思,立刻脱了鞋子,爬到床上,照着李公子的死相摆出面朝墙壁的侧卧蜷缩姿势。

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一点就通,陆善柔给她盖好薄被,脖子以下遮的严严实实,然后放下了蚊帐纱帘。

往后退了两步,与看呆了的魏崔城和陶朱站在一排,“和我们看到的案发现场一样吧,李公子身形瘦弱,这样侧卧,光线又黯,看不出男女。”

陆善柔看着手里的白玉簪,“我是王占魁,一个有钱无势的小秀才,在国子监,谁都可以踩我一脚。但在芳草院,我就是这个姑娘的天,是她的神,我陶醉在她的崇拜里。所有在国子监失去的自尊,我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回来。”

陆善柔一旦在脑子里投入推演犯罪过程,在旁观者看来就像鬼上身,霎时,她的神态和步态都变了,学着王占魁招供时的样子,谦卑的微微驮着脊背。

“我回到京城,特意挑了象征爱情的并蒂莲玉簪,在上面刻了藏着她名字的诗。我拿着礼物来找她,她却早已堕了胎儿,成了李公子的女人!我成了别人的谈资笑柄。”

“我早起赶去国子监上课,看到她房间外没有值夜的仆人,看来贵客李公子走了,只有贱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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