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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隆快速在几具尸体上搜身,只要值钱东西他都不会放过,整一个山贼大盗。
经历五天前黄巾贼大屠杀,刘隆对尸体和血差不多已是免疫。不像刚到这时代的时候,一见死人就吐,一见血就晕,可谓见啥怕啥。
如今他清楚,眼前的时代以不是自己所生活的安乐时代。而是一个乱世枭雄时代,一个狼的天下。要想在这乱世存活下去,就要适应狼的凶残,将自己成为一头嗜血如命的狼,只有如此才能生存,才能走的更长远。
“嘻嘻!这家伙讨厌是讨厌,但身上钱财可不少,一笔不菲钱财足以支付一路盘缠。要是多遇这种凯子那就发财了。”翻开王头尸体,刘隆伸手在对方腰带上一摸,还真别说,鼓鼓钱袋落在手中,打开一看,里面钱财还真不少,其中还有十几粒金灿灿金豆。“这年头当官差都如此有钱,看来当贪官在古代也是很有前途。”
其实刘隆不知,王头这钱不是他当官俸禄,而是高家的家主高奎所收买,为的就是杀死囚车中的囚犯,为他那宝贝儿子报仇。没想到是王头死的冤,这些钱是无福消受,只能便宜刘隆这小子。
“阿隆,快过来,此人该如何是好。”刘隆正为得了一笔横财而喜悦,忽见姜冏指向囚车中的囚犯开口问道。
“咦!你不说我还真被忘记,刚才那些官差们好像要杀此人,真不知道他犯了什么法,居然受到如此待遇。”囚车中那位披头散发的囚犯看不清样貌,双手双脚都被铁链紧铐在囚车的木栏上,脚上还拷着两大铁球,从分量上看,少说二三十斤重。全身遍体鳞伤,一副奄奄一息快死样子,刘隆与姜冏二人不用多看也清楚,那些官差对此人动了不少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