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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香捻来纸张,递于明艳的烛火间:“只是献丑小作,入不得各位大儒的眼,还是烧了吧。”
话音刚落,她任火舌舔舐纸张,席卷而上,烧成一团灰烬。
行径磊落,半点不着意。
“哎哎!别啊!我还没背清楚呢……”
“杜三郎,你怎么还背诗啊?莫不是想抄诗化用成自己的墨宝?”
“我、我哪有,孟东城,你别胡说八道!等一下,你方才不也看得很仔细吗?还说我!”
……
他们吵作一团,唯有沈香神色镇定,不发一言。和她这样的京官比起来,眼前的后生们还是阅历太少,不够端稳啊。
孙晋年近四十才进士及第,当地方县令已有十载,因政绩平平,一直不得改官升迁。他知眼前的小娘子才高八斗,如此绝句竟也能毫不留恋毁去。也就是说,她腹中才华盖世,五步成诗,实不觉今日毁诗哪里可惜。
孙晋上前,对沈香恭敬行拜仪:“不知小娘子可愿为本官门客,助本官处理衙中琐事?”
“求之不得。”沈香浅笑,应下了。
计谋得逞。
沈香想求个栖身之所,小小女子在市井中生活不容易,自然要依靠个高山的。能攀上孙晋这一尊大佛,实乃她梦寐以求。
沈香恢复了女儿身,也停了拟作郎君声线的药物,她大大方方做回了娇滴滴的小娘子。
沈香如今有了新的家业,又遇到肯收留她、容忍她一展身手的明府(县令)东翁,再没什么不满足的了。
待卸下在京中如履薄冰的枷锁,她才有种重获新生之感。比起当初她在京中任职,成日里与朝堂老臣们周旋,话中有话打机锋。
平心而论,沈香更喜欢眼下的闲适日子。
况且,她乃刑部官吏出身,手上做的事,也真正对了她的胃口。
加上沈香深谙官场之道,还习得无数勘案技法,东翁孙晋敬重地供着这位小友,断不敢因她是女子而轻视。
只沈香太过世事通达,便是乡绅之家都养不出这般气度的贵女。孙晋想留她,又怕她是罪臣之后,乃私逃的官奴婢。再三犹豫,他捋着白胡须,斟酌着问出口:“小香娘子离家这般久,家中大人不想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