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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幼放松身体,尽量配合着他。

这一夜她几乎是被吻遍了,嘴巴被亲肿想要逃,却被即墨炎抓住细腰接着亲,她蜷缩着手指抓紧即墨炎的里衣。

有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小狗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他会不厌其烦地重复学做一件事。

学东西慢的小狗会一次比一次做得更好。

狼同属于犬科动物,他们和狗有着一样的特点,但特别的是他会紧盯猎物,至死方休。

而即墨炎也没有做其他多余的,仅止步于亲亲贴贴,他想其他的都留到洞房花烛夜,而不是在这么一个简陋的客栈里,他带着十里红妆迎娶唐幼。

他的克制没有换来唐幼的谅解,反而是最后关头停下叫人误以为是在逗弄,唐幼被他闹得眼尾发红,最后只能含着眼泪愤恨地咬上他脆弱的喉结,她没有多使劲,只是磨了磨,转而又觉得不解恨,在即墨炎锁骨上咬了很久。

第二天两人走出客栈的时候,唐幼还是昨天那副装扮,斗笠遮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出来人的相貌,这斗笠上的纱是即墨炎特地唤人找来的鲛纱,这鲛纱倒也不是鲛人制造的,只是以此来形容这纱的珍贵。

之前用的太过厚重不透气,还影响唐幼看人,她不愿意戴,现在鲛纱做的斗笠倒是清爽怡人,而且从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看外面清清楚楚的。

而相比起穿得严严实实的唐幼,即墨炎确实特意选了一件圆领的玄色对襟上衣,他本就生得俊俏,这身衣服衬得他有股欲气的帅,衣服露出的部分也不偏不倚刚好到唐幼咬的牙印上面。

牙印本来就已经十足暧昧,现在的位置更是让人想入非非。

也许是咬得人太过用力,现在还能看到一个清晰的印子,即墨炎行动之间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锁骨上的痕迹,甚至有人还特意多看了几眼。

时下武林风气还较为开放,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侠比比皆是,武林女子对于床笫之事自然也更放得开些,因而有些痕迹留存也是自然,只是这样大咧咧把痕迹亮出来的还是少数。

被异样的眼光看了太久,忍无可忍的唐幼想让即墨炎换一件衣服,但对方还死活不肯,他耷拉着眼睛,似乎是有些委屈,但转瞬又压住唐幼,问她:“为何不让我这么穿?”

唐幼答不出来,唇又被吻住,两人接了一个绵长的吻,吻完后都颇有些气息不稳。

她别过头,不再去管,只能任由即墨炎露出那个牙印在外面走了一天。

两个人走走停停,用了二十多天到处走走看看,即墨炎也是头一次见到所谓武林人士的做派,他以往只会在暗卫和下属的书信里看到这些,可现在是直面。

书信的方式实在是有够委婉,那些所谓的欺压百姓、搜刮民脂民膏,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些人的恶,加入武林的成本实在有些低,只要你愿意做门派的打手,便会有人要你,而若是生得膀大腰圆能唬人就更好了。

武林人士多半喜欢借着自己的门派的威风朝百姓们讨些好处,好一些的可能摸个三瓜俩枣就算了,乡亲们总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一忍还能过,便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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