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凶手凶手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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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母刚出门,师傅的神情便严肃起来,冲着韩印和顾菲菲等人打量了几眼,扭头对吴斌说:“说吧,连刑侦局都来人了,看来案子不小?”
吴斌低下头,有些难以张口。师傅一直都是他的偶像,不仅教会了他如何办案,更教会了他如何做一个正直的警察,他非常非常害怕,害怕接下来的问题,会揭开师傅不为人知的一面。
“白……白秀云的案子您还记得吗?”吭哧了半天,吴斌硬着头皮说。
“谁?你说谁的案子?是1979年的‘12·28’案吗?”师傅身子一震,闪过一道复杂的眼神。
见师傅反应虽有些激烈,但脸上并不慌乱,反而好像还带着一丝惊喜,吴斌长出一口气,说:“对,就是那个案子。您当年参与了吗?我们想听听案子的情况。”
师傅沉静下来,对韩印等人又逐一扫视一番,最后视线回到吴斌脸上,淡淡地说:“你们怎么突然想起要问那件案子?”
“师傅,是这样的……”吴斌接下师傅的话,从头至尾将三起案件,再到档案室失火,再到他们对局长周海山的怀疑等等,详详细细讲了一遍,然后亮明观点,“我们觉得白秀云一案的凶手,很可能是被冤枉的。”
“这样看来,周海山他们当年果然对案子做了手脚,否则也不至于如此惶恐,竟连老档案室都给烧了。”师傅微微颔首,深吸一口气,说,“既然你们今天提起了,那我就说说积压在我心底三十多年的疑问吧。总的来说,当年案子结得太过草率,有很多疑点没有捋清楚,而且审讯中可能使用了刑讯逼供,所以我认同你们说的,那很可能是一起冤案。”师父顿了顿,凝神回忆了一会儿,继续说,“白秀云一案对我来说,记忆深刻,不仅仅因为刚刚说的原因,更主要的那是我从部队转业到大要案队所参与侦办的第一起案子。大致情况是这样的:案发那天早晨6点左右,紧挨着白秀云家的邻居,听到一阵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哭声持续了很久,邻居有点担心,便出来看看白秀云家发生了什么,结果就看到白秀云像个大雪人似的坐在她家院子里的秋千上……”
“麻烦您说得再详细些,对我们分析凶手的行为特征很有帮助。”韩印从随身的背包中拿出一支录音笔,放到病床边的茶几上。
“好。”师傅沉默片刻,在脑海里仔细搜索了一下当年的记忆,道,“当时院门和房门都是敞开的,客厅里很乱,白秀云的睡衣被撕碎扔在地上,她儿子睡在客厅里的小床上。法医判断白秀云是在客厅里被掐死的,然后被拖到院子里摆到秋千上,死亡时间大概在发现尸体的9个小时之前。白秀云脸部遭到大面积重击,下体被塞入两支彩色蜡笔,死前有性交的迹象,但下体损伤不大,在其大腿内侧发现了精斑,客厅茶几上有一盒蜡笔,很新,像是刚开封的,不过少了塞在白秀云下体里的两支。雪是凌晨才下的,因此没发现脚印,但在客厅沙发茶几等处以及蜡笔盒上,各提取到不属于白秀云的一组指纹,茶几和沙发上的指纹很乱,经鉴定是来自同一个人。”师傅拿起放在床边茶几上的水杯,润了润喉接着说,“当时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几乎鲜有谋杀案发生,更别提如此怪异残忍的作案手段了,所以案子一出,几乎可以用震惊整个国家来形容。考虑到案件性质恶劣,一旦泄露出去可能会引起大范围的社会恐慌情绪;另外当时时局复杂,同时也担心敌特势力借机扰乱民心,以至案发后市局立即将案件全面封锁,指派当时我所在的全局破案率最高的大要案队第一小组,以‘隐秘’的方式,‘限期’侦破该案。结案后,所有资料归档作为绝密封存,任何人未经市局领导批准不得调阅,也未向社会通报过此案,就好像那案子从未发生过似的。”
“为什么会抓错凶手呢?”顾菲菲趁着师傅喘口气的工夫,插话问道。
“唉,其实主要是因为办案组一开始就选错了侦破方向。”师傅叹口气,道,“当时组里把侦破侧重点放在彩色蜡笔上。那个时候商品资源匮乏,彩色蜡笔很不好买,而且非常贵,白秀云一个人拉扯个孩子是不会舍得买的,那么肯定就是有人送给她的。而送这样一个昂贵的东西去给一个单身少妇,这里面恐怕有着牵扯不清的暧昧关系,于是组里初步判断:白秀云一案,很可能是一起求爱不成,导致恼羞成怒,进而强奸杀人的案子,希望能通过彩色蜡笔牵出凶手。
“基于这一判断,我们秘密询问了白秀云单位的同事以及她周围的社会关系。据她的同事也是好朋友梁艳反映:白秀云被杀当天中午,有一个相貌平平的矮胖男人到单位来找她,下午白秀云回来梁艳追问她,她说那男的是她的初中同学,正在追求她。梁艳觉得,蜡笔很可能就是那男的献殷勤送的。我们通过梁艳的描述,找到那个男人。他叫徐宏,是一家国营百货商店的售货员,他承认在和白秀云交往,但矢口否认蜡笔是他送的。可是我们对指纹做比对以后,发现他的指纹与我们在蜡笔盒上提取的指纹是吻合的,于是就把他抓到队里审问。
“那时,差不多组里所有人都倾向于徐宏是凶手,而进一步对精液做测试,也正好吻合徐宏的血型,由此看起来证据链已经形成了。由于当时破案时限已到,市里和局里不断向办案组施加压力,所以在自认为证据确凿,但还未取得徐宏口供的情形下,办案组负责人便急着向局里汇报说凶手抓到了,局领导十分高兴,立即向市里通报,市里领导也当即表示要进行嘉奖。
“可没想到随后的审讯并不顺利,对于我们提出的证据,徐宏都给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他承认蜡笔是他送的,而之所以一开始否认,是因为蜡笔是他在商店库房里偷的;同时他也承认白秀云大腿内侧的精液是属于他的,但强调他们是在中午时候彼此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其实他的话倒是蛮符合实际状况,尸体上确实未有强奸造成的严重撕裂伤。但办案组那时已是骑虎难下,放了徐宏重新再找线索,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而且出尔反尔,到局领导和市领导那儿也没法交代,逼到最后就有些‘是他也是他,不是他也是他’的意思了。或许是忌惮我是刚进组的,怕我乱说话,也摸不清我的底细,当天审讯持续到凌晨,组长和周海山找了个理由把我支走了,说是让我先回宿舍休息,早晨好接他们的班继续审。可第二天清早,我一到组里,便听说徐宏已经全撂了,他承认在强奸白秀云时用力过猛失手掐死了她,并且在口供上签了字,随后不久他便被枪决了。我还记得那天早晨,我走进审讯室,发现墙上和地上都是血迹斑斑的,我想那应该就是徐宏被刑讯逼供时留下的印迹吧……”
“徐宏有没有案发时不在现场的人证?”韩印问。
“有,但不够充分。”师傅点头又摇头,说,“徐宏的情况和白秀云差不多,妻子早年因病去世,给他留下个男孩,不过他结婚较早,当时孩子应该有七八岁了。据那孩子说,案发当晚,他患了重感冒,一直发着高烧,徐宏陪在他身边照顾了一整夜。但由于是直系亲属,又是个孩子,再加之他当时患有重感冒,可能记忆出现混乱,所以他的证词未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