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地狱私探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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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地狱私探
一众警员随出租车车主来到王立民租住的地方,是在一个残旧的居民楼里,双南向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格局,客厅连着阳台。
房间里很乱,杂物随意堆放,衣物和食品包装袋扔得到处都是,家具也又脏又破,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腐朽难闻的异味。
现场勘查随即展开:房间中客厅东北角,放有一把带靠背的木质椅,椅背上有清晰可见的绳索摩擦痕迹,同时在椅背上还发现两处血迹;卧室内有一张单人木板床和一张钢丝折叠床,在木板床下发现一捆绳索、女人衣物、两部手机和两个女士钱包。女士钱包中都装有身份证,分别属于王月和在棚户区化粪池中发现的女受害者薛燕,鉴别两部手机号码,也属于这两名受害者;紧接着卫生间里也有发现,虽然地面被清洗过,凭肉眼看不出可疑,但喷洒过“鲁米诺”试剂之后,地面上显现大片血泊残留迹象;最触目惊心的证物出现在外阳台,在阳台西南角摆放着一个直径为40厘米左右的大铝锅,外侧可见血渍,打开锅后发现内放有钢锯弓、钢锯条等,在锯弓上有明显的人体组织残留。锅内乍一看还有一件马甲,待勘查员仔细再看,发现马甲上缝线粗陋,材质上还有细细的毛孔……啊!那竟然是一件人皮马甲!难道是用薛燕的人皮做的?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王立民租住的房子即是拘禁以及杀人分尸第一现场,薛燕和王月均死于王立民与宁世豪之手,整个案件的真相似乎触手可及。但因凶手出逃,受害者身亡,一时间死无对证,诸多疑问无法完全了然。
韩印又细致地将案件细节梳理了一遍,俯瞰全局,运用他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渐渐厘清了案件的整个脉络:王立民与宁世豪是狱友,又因是老乡,关系自然极为密切。一系列证据表明,二人应该在服刑期间便谋划以私家侦探身份做掩护,以帮助女性当事人调查配偶婚外情为诱饵,诱骗经济条件优越之女性单独会面,进而劫财杀人灭口。
二人相继出狱后,按照制订的计划,谨慎行事,各自分工,为实施犯罪做准备:王立民先出狱,便急于找到一份出租车替班司机工作,其目的是以车辆配合劫持受害者和抛尸,而且出租车不易引起注意;而宁世豪则在出狱后,负责刊登广告、与目标电话接洽以及最终会面。
薛燕是首个落入二人陷阱的受害者,她被劫持到出租屋,经受了严刑拷打,被迫说出随身携带的信用卡密码,二人分多次取空信用卡之后,杀人灭口并毁尸灭迹。至于他们剥了薛燕的皮,缝制人皮马甲的变态行径,可能是一时兴起的一种恶作剧的举动。当然,那也体现出二人凶残暴戾的本性。
于女士是第二个潜在受害者,但因机缘巧合,免于落难。
王月就是第三个了,她的情况比较戏剧化。可能为了保命,又或者心里本来就曾有过那样的念头,在被逼入绝境之时,她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灵机一动,提出雇用王立民和宁世豪,杀死背叛并将要抛弃她的丈夫苏东。但由于家中财政大权和储蓄密码都掌握在苏东手中,她没有支付佣金的能力,便表示正好次日她和苏东会到银行取现交房租,王立民和宁世豪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死苏东,抢劫到的十万块钱便抵作佣金。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欲望,又能误导警方把案件定性为单纯的暴力劫财,从而对双方都不会波及。当然,这种思路以及后续的抢劫计划,非王月那种人所能考虑到的,应该出自抢匪二人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