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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劫掀起的这一场浩劫,如果没有你的牺牲,整个俗世红尘的生灵,都已覆灭,就灰飞烟灭了,哪里还有他们现在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叶枫的语气中带着一抹掩饰不住的悲愤和恼怒,“可是,你们的功勋却没人记得。
他们宁可花费无数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关注自己偶像的婚礼,却不愿关注整个种族的存亡命运。
我要是知道,他们如此麻木,我绝不愿出山,即便我来自于俗世,我也不屑于救他们一命。
这样一群生灵,或许是真该灭绝了。
陆在劫陨灭前的那番话,让我触动很深。
他说,没有谁能成为永恒,该灭绝的时候,就得灭绝,这个俗世红尘应该由一帮更有责任心,更有公德心,以利己之心利人的种族来统治。”
谁都没想到叶枫竟会说出这种话,众人神色复杂,若有所思。
以他们当时的修为和实力,浩劫降临时,完全可以自保,置身事外,但他们都没这么做,反而在叶天的感召下,纷纷回到江城,参与到这场救世壮举中。
叶天低着头,陷入沉默。
叶枫又深有感触的叹息道:“王文华生前,不止一次的鄙视地球上的种族,将其称为垃圾货色,在我看来,这帮人,连垃圾都不如。
垃圾还有变废为宝的一天,而这个种族中的绝大多数人,真的不该存在。
你后悔吗?”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叶枫温润如水的眼神,再次凝视着叶天的眼睛。
叶天深吸一口气,无声摇头,“不后悔。
有些事,总该有人来做。
即便他们不知道是我救世成功,挽救了他们的命运,我也要这么做。
因为我讨厌他们的麻木不仁、见死不救、损人利己,所以,为了不成为让自己讨厌的人,我挺身而出。
哪怕身死道消,我也无怨无悔。”
顿了顿,叶天又补充道:“或许有人会觉得我这种类型的人很傻,但我还是要这么做。”
三眼郎君鼓掌大笑道:“世上如果没有你这样的人,这世界早就毁灭了。
活着,不管是人,还是兽,又或者其他生物,都要有目标,并为之去奋斗。
即便最终的结果,是死亡,是毁灭,是万劫不复,也无所谓,至少没有白活。
这就是我当初受你感召,参与救世行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