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忆录1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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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晚上,我接到了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警长请我和他合作破案。”�
“星期二晚上!可现在已是星期四早上了。昨天你为什么不动身呢?”我问。�
“亲爱的华生,我害怕会产生太多的错误,实际上,我并不相信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隐藏那么久,尤其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这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消息,而那个把马带走的人一定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之外,其余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并没有白费。”�
“这么说,你已经作出分析判断了。”�
“依我看,查明一个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情仔细地讲给另一个人听;另外,要是我不向你叙述我手中的材料,你就很难给我提供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而福尔摩斯则向前俯身,开始向我叙述这次旅行的目的。�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祖先一样,它始终有着优秀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赛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赢得冠军。而在这次不幸以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愿望落空,因此即使在这样悬殊的情况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想尽办法不让这匹马参加下周二的比赛,明显与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所在地的居民也明白这种阴谋,所以人们也用了各种办法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还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里面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品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距离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还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过得去。马厩所在地十分荒凉,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愿意到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使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可是穿过荒野,大概同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地方都异常荒凉,只有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发生在周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与以前一样,那天晚上马倌们在马训练后进行冲洗,并在九点钟时把马厩锁上了。之后两个小马倌去了斯特雷克家吃晚饭,而第三个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里把一盘咖哩羊肉送给内德吃。而且按照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只能喝水。穿过荒野的小路很黑,所以女仆就带了盏提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