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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儿闻言也不经意的附和:
“原来是兔毛,难怪手感油滑。”
燕丹取了一块竹条递给梁儿,示意她可以在上面写写看。
梁儿将弗笔蘸饱了墨汁————此时的墨汁其实就是黑色的漆汁。
笔毛轻轻落于竹片之上。
拖动弗笔,行笔却并不如现代的毛笔流畅。只一个转弯,漆汁就几乎殆尽,只得中断再去蘸一次漆汁。
如此,当她磕磕绊绊终于写完了一个形体复杂的大篆字,竟已经蘸了四次漆汁。
梁儿专注于笔,却不曾发现此刻燕丹眸中划过的一缕华彩。
她放下弗笔,不禁轻呼一口气,叹道:
“为何行笔如此不顺畅?竟还不如刀笔好用。”
燕丹耐心解答:
“兔毛油亮光滑,不吸漆汁,因此才书写不畅。且弗的做工较刀笔繁杂许多,故而价格昂贵,一般也只做贵族收藏娱乐之用。不过倒是有一点优于刀笔,便是弗可以将字书于布匹之上,如此相比厚重的竹简就可以省下许多存放的空间。”
嗯是啊,省下许多空间,同时也要浪费许多钱财,尤其是写在这么奢侈的锦布之上。
梁儿听了燕丹的说辞,目光不禁落在他方才书写的那块雪亮的锦布上。
这样一块半米见方的锦布,怕是可抵寻常人家一个月的口粮了吧。
燕丹注意到梁儿心中所想,微笑道:
“锦布价格高昂,故而写于其上的内容大多都极为重要,如此也算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