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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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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太阳光,也不是火光,而是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光亮。绿莺垂着头,仍是感到自己的右侧身子,正对门口的方向,被笼罩在一片闪耀中。她下意识转头望过去,先是被晃地眯了眯眼,待见到那门口之人时,不由一阵呆滞。

那是个沐浴在一团融光下的一道身躯,浑身闪着金光,不及弱冠的年纪,身量居中,不高也不矮。白色的狐裘斗篷下,是围着绿玉腰封的白色暗纹锦袍。绿莺仔细一看,上头绣着虚竹,若隐若现。

再往上看,狐狸毛托着的一张脸,倒不是太过出奇。其实仔细一瞧,眉眼很是普通,都是淡淡的,要说冯元是剑眉星眸的英挺,吴清是清秀俊雅的谦和,那这人就是眉目如画的淡然。

就仿佛一只毛笔,先沾了一半墨,再去沾一半水,不知是墨还是水,描绘出的一幅清幽图。他就仿佛一道隐藏在山后的竹林,虽是不露全身,可仍是比前头的山还明耀光辉,引人敬叹。

绿莺想了半晌,都不能用任何词来形容他,若真是非要说,上善若水都不足道也。清透、脱俗,完美!

临近黄昏时,绿莺三人落脚在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内。

此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大堂几乎座无虚席,他们捡了一张靠里挨着墙边儿的小桌子落座。

时下,胡人的风气渐渐渗入,对于女子的束缚也比从前宽泛。若不是未出阁的千金贵女,极少人会戴惟帽。所有人都戴,你若戴,倒是不会引人侧目,可若所有人都不带,就只有你戴,那就一定会麻烦许多,世人一定以为,这人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罢,不然为啥遮得严严实实的,可得看看是啥样子。

有人护着还好,就如当初被冯元带去上饶剿匪,路上给她备了惟帽。可绿莺此时身边就一对老人家,哪能再节外生枝。故而,她此时正是素面朝天,荆钗布裙,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村妇。

说起惟帽,自然想起那回剿匪。回忆往昔,绿莺不由得恨得咬牙切齿,又气又委屈。打打杀杀的,非要她跟着,哪里把她的安危放在眼里,还不是打着夜里由她伺候的心思,玩物一个,被他在掌心揉搓,那时候是半点尊严都无。

马绍瞅了一眼大堂内乌央乌央的人,皱着眉,侧身低头对身旁的主子请示道:“三少爷,小的去清清人?”

拿筷子使劲儿杵着桌沿儿,仿佛戳的就是那厮,哼,给皇上办差事,还不忘颠鸾倒凤,她忍不住一啐,呸,大色胚一个!

顾不上再想那些前尘往事,感受着四面八方扔过来的视线,绿莺脸上顿时烧起来,不自在地垂下头,百无聊赖地研究起了桌面上的纹路。没戴惟帽,穿戴朴素,可饶是如此,一张白润娇艳的脸蛋儿在一众平淡姿容的姑娘媳妇中,仍是鹤立鸡群。

此时她倒是不怕会有那无赖纠缠,当初在汴京摆摊时,因她有那糖葫芦西施的名头,确是有那胆大的趁她不备沾一下她的手,或是撞撞她的胳膊肘,一众毛头小子以能占到她的无伤大雅的小便宜为荣,之后能在同伴间各种吹嘘,以上种种,不过因她是个未嫁的大姑娘,引人遐想。此时她一个大肚婆,身旁还跟着“公婆”,吸引力定是没那么大了,她就不怎么担心了。

可饶是如此,爱美之心,也是人皆有之,众人仍是有意无意将余光瞥向这里,都是赶路的,风餐露宿中哪能有太多机会瞧见美人,此时恨不得再长他四对眼珠子,多瞅瞅养养眼,有才的能多吟两口美人诗,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能开开眼界,大姑娘能羡慕羡慕,小媳妇想沾沾仙气,将来十月怀胎后,也能生出副美人骨。

正当各种若有似无的目光或羡或嫉地,犹如蜘蛛网般罩着她的时候,突然被门口的一道光束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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