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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

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马姑娘与张公子

读大学时我在校报社,经常写点儿小文章。当时校报每期都看,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最是记忆深刻,因为她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字句句都讨人喜欢。

她就是马姑娘,也是校报社的,后来被我特意勾搭来做朋友。

读书时,我有些不穿的衣服,马姑娘偶尔拿去寄给家乡的妹妹。我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却毫不介意,笑嘻嘻地跟我讲:“那件小棉服,妹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穿呢!”

马姑娘有个男朋友,高高瘦瘦,从我认识她时他们就在一起了,马姑娘喊他“张公子”。

校报社的老师都非常喜欢马姑娘,但不喜欢张公子,而且是不讲道理地不喜欢,简单粗暴地总结说:“不行!”“配不上!”有位女老师总爱对马姑娘说张公子坏话,一心要拆散他俩,再介绍更好的男生给马姑娘,但马姑娘每次都嘻嘻哈哈地替张公子辩护。

马姑娘生在冬天,有一次她过生日,喊我去他们租的房子吃饭。张公子买了鲜花,买了蛋糕,做了一锅好吃的。马姑娘切蛋糕,中途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我切切实实地看到,张公子的眼神瞬间无比恐慌,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了即将滑倒的马姑娘。马姑娘愣了愣,然后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反手将蛋糕一把抹在张公子脸上。

虽然张公子只是个小小的眼神,我却很有些吃惊。因为那种眼神,我只在有一次自己差点儿烫伤,从父亲的眼睛里看到过。

好像从那个时候起,我就非常羡慕马姑娘了,觉得她和张公子特别般配。

毕业后,马姑娘跟随张公子去了上海。两个人各自找了工作,工资不高,在闵行租了间小小的房子,房间被马姑娘收拾得一尘不染。马姑娘和张公子的工作都不稳定,有时要派去出长差,有时要调动到外地,他们不想异地,于是轮流辞职。这次是马姑娘辞职,下次是张公子辞职,然后重新找工作。

只要不分开,便万事大吉。

马姑娘不喜欢跟人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手机总是关机,QQ一直隐身,也不爱接电话,只愿意与张公子黏在一起。大家经常找不到她,就连马姑娘的大姐打电话,也要打到张公子那里,再转给她。

张公子给马姑娘买了睡裙,以马姑娘的明眼一看就知道买贵了,但她不告诉张公子,偷偷对我说:“我老公那个笨蛋……”转眼又对睡裙喜欢得不得了。马姑娘看到一部好电影,就必定叫张公子也看。张公子不看,马姑娘就把电脑打开,电影下载好,然后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出去买菜,逼迫他看。

马姑娘第一次去张公子家,未来的婆婆看见她,悄悄把儿子拉到一边,说:“她好像没有一米六吧?”张公子当即反驳说:“电线杆子倒是高,我能给你娶回来当儿媳妇吗?!”

马姑娘迷恋诗词,爱听戏唱曲,一背起诗词来就不接地气地神采飞扬。爱唱歌的人炒菜也唱歌,洗澡也唱歌。马姑娘则炒菜也背诗,洗澡也背诗。但是,不要以为马姑娘是林妹妹的类型,她曾经得意地大笑着告诉我:“老娘的愿望就是将来做个包租婆,双手掐腰颐指气使,骂起人来伶牙俐齿一口气噎死对方。”

我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当然,张公子更爱。马姑娘喜欢看书,张公子就喜欢看书;马姑娘喜欢吟诗,张公子就喜欢吟诗;马姑娘开心,张公子就陪她开心;马姑娘不开心,张公子就逗她开心。张公子曾经笑嘻嘻地说:“我听别人说话时串上诗词,总觉得酸溜溜的,特别矫情,怎么一从老婆嘴里说出来,就那么自然动听了呢!”

这话也矫情,但是我听得自然动听。

马姑娘上班早,每次离家前张公子都还在睡觉,却必定迷迷糊糊地说:“今天冷,多穿衣服。”“今天下雨,带伞。”因此,马姑娘一直对温度没什么概念,也从不看天气预报。马姑娘有次喊张公子下班顺路帮她买卫生棉,张公子去超市,恰好遇到两个女同事也来买,闻说张公子买给女友,大赞体贴,并热情介绍说“苏菲”好。于是张公子就认定了,每次都买这个牌子。

张公子对马姑娘很大方,对别人很小气,有谁说马姑娘一个“不”字,他就要跟人家记仇。

这般恩爱的马姑娘和张公子,即使我认识至今从未曾阔绰,依然幸福过许多人。但是,两个人小心呵护的这番美好,还是被抽去了一段时间。

当然不是外遇、出轨、小三,但是也很严重。因为,不爱与人接触的马姑娘、喜欢读诗听戏的马姑娘、被张公子宠爱无边的马姑娘,忽然之间疯了。

那是最黯淡的日子,所有人都手足无措,张公子片刻不离地守护在身边。

马姑娘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张公子紧紧拉着她的手,看着她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无端狂笑,一会儿打出出家人的手势一遍遍地念阿弥陀佛,不停地说自己是上帝,指着花朵和小狗说只有它们的灵魂是清凉干净的……

亲人很快到了上海,紧紧抱住嘶喊的马姑娘落下泪来。他们一起去精神病院、去超市、去马姑娘的公司、去挤拥挤的地铁……马姑娘一会儿狂躁一会儿安静。父亲带她回了老家治疗。住院、打针、吃药,连医生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又或者,能不能恢复。

但是这个时候,张公子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马姑娘,现在就要和她结婚,就像是很害怕忽然有谁会把马姑娘夺走似的。张公子对身边人迫切地说,他坚信她一定会好。

一向了解儿子的婆婆,是个内心善良的女人,坦然接受了她唯一的儿子此时要娶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子这一现实。

马姑娘穿了婚纱同张公子照婚纱照,相片上她大笑,那笑容却有些怪异。带病的马姑娘糊里糊涂,或许根本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嫁给了这辈子最爱的人。

过完年,马姑娘坚持跟张公子回了上海,就算头脑不清醒、不正常,她也知道,只有跟张公子在一起才踏实安全。到上海后给婆婆打电话报平安,婆婆在家哭,说马姑娘走了之后就一直难受。马姑娘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电视、睡觉、闲逛,心情极度悲观抑郁,一遍遍地问张公子:“你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是吧?”

张公子每天下班后陪马姑娘说话,把办公室各种好笑的事说给她听,夸她漂亮,夸她的各种优点。张公子每次都耐心地听马姑娘倾诉,告诉她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其实,张公子从前是急性子,说话爱着急、翻脸,只是那段灰暗的时光,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相信马姑娘会真的好起来。也是真正好起来之后,张公子才敢告诉马姑娘,其实背地里他一个人痛哭了好几次。他不明白,活泼伶俐的老婆怎么会变成这样。

马姑娘的家人、婆婆、老公都对她表现出极度的耐心,终于令她一天天思维平稳下来,加之药物维持,慢慢好转,找了工作。只是不工作时思维经常空白,所以总是安静不说话。

那段时间天天都有家人给马姑娘打电话,后来家人见她越来越正常,电话打得越来越少。马姑娘自己却悄悄改变着,开始经常给家人打电话。

马姑娘终于好了起来,想起那段时光,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了张公子。大病痊愈后的马姑娘,依然喜爱读诗听戏,却不再孤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试着主动联系从前的朋友,诉说近来读的好书、收获的道理。她开始让自己不再看别人的缺点,而是去欣赏优点。她说,要做一个有缺点的俗人,亲近这个世界。

我也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春天的时候,马姑娘在计划外怀孕了。刚开始很烦恼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这个小孩。因为药物还没有停,害怕孩子有问题。医生反复跟她说,后期用的药都是B类药,对孩子没有影响,娘家、婆家都支持要这个孩子,老公也很强烈地想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惶恐又矛盾地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开始的时候他们时常担心,日日祈求健康平安。终于,一个可爱的小生命来到了他们家中。

马姑娘的婆婆一直待她很好,为马姑娘炖鸡、炖排骨,带她买衣服,给宝宝洗尿布,给张公子发信息说马姑娘是个好孩子,要好好待她。

马姑娘写空间日记,都是些与张公子的琐碎片段,于我看来却很是动人:

一天,老公跟我说:“我真是捡了一个大宝贝,我看老婆哪里都好,漂亮,有内涵,讨公婆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儿懒、不会照顾人、生气时死倔……”

我立马喝止:“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借机发牢骚!”他讪讪地笑起来:“我本来是想夸你的。”

下班,张公子给我买了个西瓜大小的柚子,一问价格,花了17块多,我就念叨他:“干吗买这么大、这么好的?”张公子:“老婆值得吃最好的。”

马姑娘说:“并没有人觉得我嫁得好,但是我心里无限稳妥,什么风花雪月、阳春白雪……我只想跟张公子朝夕相守,一天又一天,过日子,平淡、清欢、细水长流。我不要了却尘缘,不要放下,不要不动心不起念,只求百年相守。如果还能有更多,就请菩萨在轮回路上再让我们遇见。”

两小无猜

“我梦到,世界末日的时候,我们是会飞的。”

收信人:青君

地址:××省,××市,长安路,枫树街213号

在近十年里,连邮递员叔叔都察觉到了。在他骑摩托车穿街过巷的无数日子里,有一个地方他会固定去,但说起来也不是最常去的那一个,一年中有四五次,但这十年里,从未间断过。有时候,他递过去的是一封很薄的信;有时候是一张自然色彩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的所有内容为收信人青君及其地址。

使得邮递员叔叔印象如此深刻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就是近几年,由于经济繁荣和社会建设,几乎整条枫树街都换了新面貌,像青君家那样保留着的旧式房子已经所剩无几。他家的小庭院里那棵生长了十几年的枫树,虽然会在经历寒霜风雪时摇曳着红的、黄的、枯的叶片,缓缓降落在地,却不曾倒下。

曾经有一次,邮递员叔叔问青君:“冒昧地问一句,小伙儿,这寄件人应该不是你的远房亲戚吧?”青君尴尬地笑:“其实,我也一直不知道她是谁。”

青君盯着手中的明信片,画面是辽阔的大草原被一层柔和的红色夕阳覆盖着。青君看过寄信人的文字,字迹和文笔也都像夕阳般,柔柔的、暖暖的,还略带点儿沧桑的韵味。青君坚信她是个姑娘,一个有灵气的姑娘。

这个神秘的姑娘,十年来的寄信人,刚刚把一张明信片投入信箱。她一路散步回去,踏着夕阳的余晖,望着远处未知的定点,带着一脸的茫然和释然,轻颦浅笑。想着这些年寄出去的信和明信片,他都收到了没有。如果他收到了,他是怎样的心情呢;如果他没有收到,虽然失落,但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给他寄过去。这个习惯,已逐渐成了星珊的精神寄托。毕竟她无亲无故,一个人活着太孤独了,她希望有一个人跟她分享自己的多愁善感,而且那个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人。

一如往常,星珊在天黑之前回到小茶馆。这是一座木制的阁楼,早上做茶市,下午休息,到了晚上,会有一些时间充裕且稍有消费能力的人来这里闲坐、品咖啡、聊天。茶馆较清闲的时候,星珊常常望着木桌边人走茶凉,难免会陷入缠缠绵绵的感慨中,不由自主地在脑海里勾勒出她所经历的过往的画面。就是在这样一种满怀伤感的情绪中,星珊握起笔在本子上写出细腻的几行字。这些一横一竖躺在本子上的文字,只要看起来够豁然,就有幸被星珊撕下、折叠、小心翼翼地装进信封,寄给青君。她总是避免把太悲伤的情绪寄给青君,因为青君是她最爱的人,她的爱总是那么小心翼翼。

后来,星珊接到一个陌生的来电。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好,我是青君。”

星珊握住话筒,迟迟未说话,最后她以一声“哦”开了口,声音微微颤抖。显然,在此之前,她还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会有这一刻。星珊已经辨认不出青君的声音了,十年里,他的声音变得浑厚了许多。其实,他的样子也随着岁月的推移变得成熟了许多,只不过星珊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一点。

她继续听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我一直都收到了你的来信,可是,请问……”青君无意识地拖长了“问”的尾音,却不好意思接着问下去。在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对方是个姑娘的时候,青君已经有些许莫名的兴奋,面对给自己写了多年书信的姑娘,自己却说不出她的名字,他想,姑娘肯定会很失落。又由于他那终究掩饰不住的好奇心,便脱口而出一句“请问”。电话的另一头,星珊更是用力地握紧了听筒,此时的她站在窗边,灯光与黑夜如海洋般在她的眼里闪成了一点一点朦朦胧胧的光晕。她尽量缓和着声音,说:“嗯……我是星珊。”

“星珊?”青君努力地回忆名字里有“星”字或“珊”字的朋友和亲人。

“小珊……你是小珊吗?”

“是的,我是小珊。你……记起我了吗?”

“嗯,我记得……”青君当然不会忘记,他永远不会忘记十几年前搬到他家隔壁的邻居,他的青梅竹马——星珊。

童年时代的青君和星珊是邻居,也是同学。那时候,星珊跟奶奶两人一起生活,她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一年到头与星珊的唯一联系只有寄钱。父母把钱寄回来给奶奶,供祖孙俩的生活以及星珊学业。为了让星珊能与青君结伴去上学,星珊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比其他孩子提早了两年,也就是说,青君比星珊大两岁。

青君还记得,他第一次问星珊“你叫什么名字”时,星珊望着他时天真无邪的笑容,她清澈如水的眼睛,她干净甜美的嗓音。

她说:“我叫小珊。”

“小珊你好,我叫青君。”

“小珊”是奶奶这样喊星珊的,后来青君也这样喊她。即便上学后知道了原来小珊的全名叫星珊,他也没有改口喊她的全名。因为全世界只有他和奶奶喊她小珊,青君觉得这样有亲人的味道,而且是独一无二。

慈祥的奶奶很博学,她教星珊如何培土、种树。有一次,青君和星珊在青君家刨了一个洞,种下了他们的第一棵小枫树。奶奶让他们不要经常给小树苗浇水,不然它长得不强壮。那时的他们还只是小孩,哪里管得了这些道理,每天放学后都要偷偷地给小枫树浇上哪怕一点点水。他们享受这种栽培生命的乐趣,尤其是青君,他喜欢跟星珊在一起。每次看着眼前这个可爱开朗的女孩,他的心就像被含在嘴里的棉花糖,温热到溶化。

为了能争取更多跟星珊腻在一起的时间,青君决定带着星珊走过整条长长的枫树街,到街上每一个可以游玩的角落。街头的石凳,街尾尽头的小井,长着青苔的石阶……他们走着,坐着,说着,笑着……夕阳剪出两个孩子美美的剪影。但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夕阳能如此美。

青君也依然清晰地记得,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每天放学后和星珊一起,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的时光。

他们最喜欢的一部动画片叫《飘零雪》,讲的是小女孩小兰被送到大山里,跟牧人爷爷一起生活的故事。在那座大山里很少有树,经常看到的是一大片绿草如茵。到了冬天,就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到处一片白色。青君和星珊都十分向往他们悠游自在又充满情趣的生活。无论是寒冬的早晨,爷爷用火炕给小兰烤得热烘烘、香喷喷的面包,还是夜晚小兰从小木房的窗口望见的充满梦幻色彩的夜空;无论是小兰与牧童阿郎一起躺着吹风又起来奔跑着追逐的草地,还是清晨梦醒后能够听到的清脆鸟声……

自由而不寂寞。宁静孤独而欢乐。

在《飘零雪》大结局那年的春夏之际,青君与星珊去了野营。由于怕家人担心,他们只去了离城里很近的郊区。那里有一片草坪,草坪中间有个小湖,湖边长着一棵不知名的树,他们就坐在树荫下。青君玩儿起了捏泥巴。星珊穿着一条白色的碎花裙,怕弄脏了,就没有跟着捏泥巴,她四处采花,然后摆弄着他们的午餐——竹筒蒸饭。这是星珊奶奶的拿手菜,还有两碗清汤,也是奶奶一大早起来准备的。星珊逐样把它们从保温盒里捧出来,摆好。保温盒的最底层,放着奶奶前一晚亲手做的红豆糕,这是青君自认识星珊后最爱吃的甜品。

在午饭前,青君把刚刚捏好的作品展示给星珊看。

“小珊,你看!我为你捏的城堡。”青君转过身,一座“泥巴城”映入眼帘。城里有宫殿,有花园,有大大的草地,城外还有高高的围墙。

“好严实的城堡呀,可是,为什么送给我呢?”小珊又惊喜又疑惑。

“这样可以保护你。”青君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变得很深沉,他微微扬起的嘴角透露出一些想法。星珊的父母不在她身边,她在学校被人欺负,都是青君替她出头。她曾告诉青君,晚上睡觉的时候,尽管握住奶奶的手,还是会做噩梦。梦见大灰狼闯进她的房间里,把奶奶吃掉了。它虎视眈眈,锋利的牙齿上还滴着鲜红的血。在每个被噩梦惊醒的夜里,星珊都全身冒汗,当她看到安详地躺在身旁的奶奶并听到她清晰的呼吸声时,心跳才渐渐平静下来。给星珊建一座城,就算外面有成群的狼都不怕了。青君是这样想的。

“我可以在里面养小狗吗?还有你平时最喜欢逗着玩儿的金鱼,还有会唱歌的鸟儿和会跳舞的松鼠,还有……”星珊一边细数着,一边围着“泥巴城”走了一圈,脸上露出和以往一样天真无邪的笑容,神色里充满了向往。青君幻想的念头也被燃烧起来。他说:“还要在城里种满一整片的枫树林,我们骑着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穿梭,跟小鹿赛跑!”

“好,我会把我的小马训练得比你的快!”

“好啊,等着看咯!哈哈……”多么美好的城堡啊!青君再把目光投在小珊欣喜的脸上,青君心里暗暗幻想着,如果真的可以当她的国王……

野营的午饭过后,他们期待着“泥巴城”快点儿干透。小孩子就是喜欢为自己的小小成就而欣喜若狂,尽管最后他们什么都不能带走,但至少见证过两个人最真的梦。

青君说:“我带了口琴,把《天空之城》吹给你听。”

小珊安静地听着,感受那吹动着的头发和裙摆的风。风又抚过了青君的脸,他认真的样子很好看。青君也很陶醉,陶醉在自己的口琴声中,陶醉在星珊的聆听中。

突如其来的雷雨打破了他们沉醉的氛围,青君迅速地拉起星珊的手跑到不远处,刚好那里有一间旧房子,没人住但关着门。他们并肩坐在门檐下,躲过这一场下得无奈的暴雨。

玩儿了一上午的星珊大概太累了,很快就挨着青君的肩膀睡着了。青君还醒着,他侧过脸来能闻到星珊的发香。他一边轻轻抹去刚才在雨中奔跑时散落到星珊头发上的小水珠,望着前方正被大雨哗啦啦冲毁的“泥巴城”,一边在心里默念:总有一天,我会为星珊建一座真正的城堡,一座陪伴她、守护她终生的城堡。

两个人快乐的时光一直延续着,直到星珊15岁。那是一个黄昏,放学后,星珊没有跟青君一起回家。她预感家里发生了不祥的事,想赶紧回家看看。

然而天意弄人,她在回家的路上居然看见了青君,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他们走在前面,夕阳勾勒出他们优美的轮廓。星珊无暇欣赏眼前尽美的一幅画面,她绕过另一条街,终于在天黑前回到家中。可惜没来得及见奶奶最后一面。

外面的天空还伴着夕阳余晖,屋里的天却塌下来了,星珊心里也暗下来了。她没有去找青君,而是自己躲在房间角落里哭了一夜,不知道是因为无力,还是无望……

“后来呢?后来你去了哪里呢?”刚刚听说奶奶去世的青君追问着。

“去了南方,去找我爸爸妈妈。爸爸以前的工友是个善良的叔叔,他告诉我,我的爸爸去当矿工很久了,不幸身亡。后来都是叔叔给我和奶奶寄的生活费,于是我就留在他那里了。”

星珊还告诉青君,有时候她在那个叔叔的小茶馆里待得太久了,就拿着自己在茶馆打工的积蓄出去旅游一趟。她到过很多大草原,因为草原的辽阔更能让她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与孤寂。她喜欢这种自然的真实感。旅途中有好看的风景,星珊都用相机记录下来了。拍得特别有触感的画面,星珊就把它们做成明信片,都寄给了青君。

星珊没有告诉青君,她想跟他分享所有她喜欢的东西,因为青君是她最爱的人。

那种感觉就像青君小时候想跟星珊天天黏在一起一样。

然而,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如果让青君解释那天为什么没有去找星珊放学,他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因为那个女生要求青君送的生日礼物就是和她牵着手回家,青君答应那个女生的时候正是因为想起了星珊,才会心不在焉地说了句“好”。

从星珊莫名消失的那一天起,青君就一直在等她回来,人海茫茫,他不知道去哪里能找回那个曾经朝夕相处甚至心心相印的伴侣。抱着她一定不会一走了之、一定会回来的希望,青君等到了不能继续等下去的那一天——他妈妈为了让他正常地生活,给他选好了未婚妻,并安排好了婚礼。

星珊说:“你知道吗?我最近做了一个梦,他们都说世界不会进入2000年,1999年就是世界末日了。但我不害怕,因为我梦到世界末日的时候,我们是会飞的,我还见到了你哦。”

“所以你给我寄了明信片,还第一次留下了你的手机号码?”

“是啊!我想亲口告诉你我的梦。而且,我现在可以独立生活了,想离开这里。”

“小珊果然还是以前那样,总会记得我。如果我没有结婚,娶到你真是福气……”

通话的最后,还是挂断了。

其实当听着星珊讲过去的事情时,青君就在电话那头默默地落泪。在最早收到无寄件人姓名的明信片时,他猜想过是星珊寄来的,但他唯一不解的是,一个人的字迹竟然会随着经历的不同而改变那么多。他压着声音,星珊没有察觉。挂断电话后,青君更是痛哭起来。他握紧拳头,挣扎着,颈上暴露着条条清晰的青筋。最后,他索性躺在了地上,任由泪水挥洒。黑暗的房间里,只剩下他压抑着的啜泣和轻微的呼吸交替的声音。

这一幕,似曾相识的一幕,星珊永远不可能也不必要知道。

两颗曾经接近得不能再接近的心,两个走不到一起的人,两个注定孤独的人。

这是他们的宿命吧。

其实,星珊的梦并不是真的,她在梦中看见的青君还是小孩模样,两颗兔牙,浅浅酒窝,笑起来很腼腆。现在的青君,怎么还会是以前的样子呢?

就算世界末日来临,又有何恐惧?奶奶去世后的那些年月里,星珊已经足够孤独、足够绝望了。

她根本不用会飞,也不用等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或许在另外一个时空里,有一个不孤独的她。

世界依旧是转动的,枫叶也依旧是落下的,但再也没有寄往青君家的信或明信片了。

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

我是个急性子,偏偏老公是个慢郎中,什么事情都慢慢拖,说什么“慢工出细活”。

可是我老跟他说:“现在时间最宝贵,没有什么慢工出细活,赶快做完事还有时间赶快发现错误,一切都还来得及补救。做事情太慢,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最近,因为公司改组产生一些人事纷争,我的工作内容与形态因而有很大改变,我变得适应不良,每天拿着公事回来问他该怎么办。

他静静地听,慢慢地分析,叫我不要急,总是需要时间适应。

可是接着一个星期内,我不但上吐下泻,得了急性肠胃炎,还莫名其妙得了生平第一次的荨麻疹,生病的指标不约而同指向压力太大,太紧张。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公司上班,打开电子信箱,里头有100多封未处理的邮件,我惊讶地发现其中竟有老公的名字。先把他发的邮件打开来看,信的第一段写着对我生病他不知如何是好的道歉话。(我心里却想着:“这家伙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情,觉得内疚?”)接着是一个他从网络上看到的故事: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得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每次总是挪那么一点点。

我催它,我吼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说:“人家已经尽了全力!”我拉它,我扯它,我甚至想踢它。

蜗牛受了伤,它流着汗,喘着气,往前爬。真奇怪,为什么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啊!为什么?”天上一片安静。“唉,也许上帝去抓蜗牛了!”

好吧,松手吧,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任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

咦?我闻到花香,原来这边有个花园。

我感到微风吹来,原来夜里的风这么温柔。

慢着!我听到鸟叫,我听到虫鸣,我看到满天的星斗多亮丽!

咦,以前怎么没有这些体会?

我忽然想起来,莫非是我弄错了?原来上帝叫蜗牛牵我去散步。

重复看了这个故事三次,眼泪转啊转。泪能流下倒好,流不下的眼泪藏在心里感到更难过。

自从看了这个“蜗牛”故事,我慢慢学习在等公交车的时候不要心浮气躁。我慢慢学习在等待上司反反复复做决定时气定神闲,动动脑筋想想决策的多种考虑与执行。

我慢慢学习在原本不喜欢待着的厨房里,找到煎出美丽荷包蛋的乐趣。

至于我的老公,我也终于发现,他,原来是上帝派来牵我去散步的蜗牛。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他的时候,他却装着一脸哀怨地说:“反正你就是嫌我慢,想把我当成蜗牛一脚踩死……”

油漆女工的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家乡,在一所刚创立的培训学校当英文老师。我们学校主打的不是文化课,而是跆拳道、乒乓球、钢琴、舞蹈这样一些技能课程,学生都是些十来岁的孩子。

老板为了腾出更多的教室,安排长廊左边上课、右边装修。当然,不是叮叮当当的那种,当时还有家长来“陪听”课程,哪里肯让家长听到敲敲打打的声音?主要是粉刷,把灰溜溜、脏兮兮的墙壁粉刷一新,再摆上几个花盆。好歹收学费的时候,能让环境基本上对得起价钱。

所以那段时间,我们上课的间隙,总有一帮油漆工来干活。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我们经常会见到的那种,每天穿着工装,戴着帽子,衣服上、身上常常沾染着油漆,白一块绿一块的,有时连头发上都有油漆,平时遇到估计谁也懒得多看他们一眼。

那时候我每天要去给他们送钥匙开门,因为其他同事都不屑于跟油漆工打交道,送钥匙的任务就交给了我。我倒不觉得什么,有时候反而会很享受地看着他们粉刷,像是在欣赏一门艺术。

油漆工几乎全部是男的,印象里只有那一个女人。我经常看见那个女的,不过30出头,总是默默地在墙角粉刷,好像也不是非常能干,有时候自己坐在一旁歇着。因为我每天都过去,她见了总会笑着打招呼,有时候还简单地聊聊天,就像是普通朋友一样。

那天我过去的时候,她正在一旁坐着,也不是坐着,就是靠着墙,整个人蹲在那里,感觉就要坐到地上去了。我吓了一跳,忙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笑了笑说没什么,自己身体不好,经常会头疼、肚子疼,干一会儿歇一会儿,从来都不是什么好工人。

这话我信。因为每次见她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蔫蔫的。我曾想,肯定是工作太辛苦,或者是生活不如意才如此没精神吧。

因为后面我正好没有课,就陪她在那里聊天。她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如实沮丧地回答,刚分手。她问原因,我说:“因为大学毕业,异地,他考上了家乡的中学教师,而我还没有合适的工作。他家里希望我也过去考个老师,但是我不愿意,最终大家妥协不到一起,就分开了。”

她听完想了想,说:“那算了,他不够好,你们不合适。”然后她跟我讲起她的故事。

她说,我每天都见到的那个戴蓝帽子的男人,就是她的老公,也是这个装修队的工头,两人结婚好多年了。

她指指自己,笑道:“你看,我身体常年有病,相貌也很一般,脾气还特别差,但是老公这么多年一直对我非常好。”

起初,老公是打算“养着她”的,不让她出来干活,在家里看看电视、种种花草。但她自己不情愿,非要出来和他一起工作。她觉得,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睡觉八个小时,如果不出来和他干活,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就太少了。她说自己出来工作,不为其他的,就是愿意两个人多见会儿。

她老公对她,说“溺爱”似乎也不算过分。两个人几乎没怎么吵过架,她脾气差,老公就让着她,每次因为一点儿小事她刚想发火,老公就嬉皮笑脸地来哄她了,气都生不起来。而且,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她说了算,他什么都不让她干,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这些活儿老公结婚前就包办了,拿她当个宝,生怕别人抢走了。

事实上,还真有个第三者,也不能算是第三者吧,是一个跟她老公一起追她的人。

当年,他们三个都是朋友,那个男人跟她的老公同时喜欢上了她。那段时间她一直举棋不定,考虑不出到底要跟谁在一起,因为两个人都对她非常好,而且知根知底。她现在的老公没文化,脑子却很灵活,当时“骗”她说:“你看,他学历那么高,将来你们在一起,他肯定得笑话你,说不定到最后他说什么你也听不懂,受欺负受骗了也不知道。我就不一样了,咱俩都一样,半个文盲,谁也不会瞧不起谁,在一起就是高高兴兴过日子。我想办法赚钱给你买想吃的、爱穿的,不是很好吗?”

另一个男人学历的确比他们都高,条件也好,但是老公那样吓唬了她几句,她就信服了,觉得自己就是个文盲,找个粗人才能过得舒服,于是没多久就表明了立场,选择了他。但是,那个失意的男人并没有因此放弃,对她说会一直等着他,而且一如既往地对她好,给她送吃的,提醒她天气……那时候老公也没有过多地干涉她和那个男人的接触,说他们还没结婚,他可以公平竞争,反正他爱她,也不怕输给他。

因为老公对自己一直很好,她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很长时间里,三个人都非常平和地交往。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那个男人去了新疆,但是每周都会给她写信,问她过得好不好,家里发生的事情,也希望她详详细细地告诉他。她很少回信,因为她过得非常好。

再后来,她结婚了。结婚的时候,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不必再等自己了,她已经决定嫁给现在的老公了。她以为,那个男人可以因此放下她,但他没有。

男人还是坚持写信给她,信里每次都会说,如果他对你不好,你离婚了,我还是等着你,不管什么时候都等着你。

有一天,那个男人写的信件被她老公发现了,老公要来了对方的电话号码,拨过去非常明确地对他说,他们两人过得很好,不可能离婚,请他无论如何都要放下,不要再打她的主意了!

但是这招儿根本不管用,那个男人始终都没有放下,一直到现在。他们结婚已经近十年了,男人还是坚持给她写信,也没有别的出格的事,就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好像从头到尾,他们三个也没有翻过脸,所有的事情摆在明面上,各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除了那一次。

因为那一次她病了,独自在家难受。新疆的男人刚好打电话过来,得知她生病还是一个人在家,非常生气,当即就打电话到了她老公那里,劈头盖脸把她老公骂了一顿,将她老公喊回了家。

老公回家也有几分不高兴,说你下次病了,一定要打电话给我,不要打给他!然后又细心地给她煲汤,打热水洗脚。

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少女一样的表情,不是炫耀,也不是自恋,有点儿无奈,又有点儿自己也不相信的迷惑。她一直强调说,我长得一般,脾气也坏,还是个病秧子,他们这样对我,觉得跟做梦一样。

顿了顿,她又总结说:“小姑娘,我哪里都不如你,可是我比你幸福,找到了真正对自己好的人。”我一听,在心里默默地哭了个稀里哗啦。可其实我也知道,她口口声声说哪里都不好的自己,身上一定有着她自己都没有发觉的美好,才能得到两个人的痴情。

现在,她跟她的老公生活得很好,那个男人仍然独身,关注着她是不是幸福。其实她特别希望那个男人能够找到喜欢的人,结婚生子。毕竟,她没有琼瑶戏里那么浪漫,在她看来,过日子更重要。如果是她,不会为一个男人一直傻等。她也没那个能力等。

我问她,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压力,才让老公时刻具有危机感并且格外明白珍惜。她想了会儿说,也可能吧。但无论如何,她觉得特别满足,自己这辈子赚了,就算忽然得大病离世,都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在那之前,我一直都没怎么注意过她所说的老公,那个个子不高的工头。第二天,我偷偷仔细看了看他,人有些瘦弱,但是非常精神,气宇轩昂地就走进来了,还哼着跑调的小曲儿,看上去心情不错。看到他,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出,当年他对她说“咱俩都一样,半个文盲,谁也不嫌弃谁”的狡猾、得意的样子,忽然有些羡慕他们。

那天临走时,油漆女工安慰了我几句大道理,诸如“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离开你的”那种话。我笑了笑,我不知道将来会遇到一份什么样的感情,也不愿猜想。但那个下午,我真真切切地为油漆女工高兴,她这一生,拥有了这样一份“赚到”的满足。

相亲对象是修手机的

我的大学是在南京上的,毕业之后就理所当然地留在了南京,找了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开始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像前脚刚刚迈出了学校大门,后脚就自动弹出好几桌亲戚,捧着成打的适龄男青年来追着让我去相亲。

因为老家在盐城,离南京近,所以基本上有了假期就往家跑,可以预见的是,每个回家日也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相亲日。当时才步入社会,拿着微薄的工资,也舍不得买衣服,可能我也不是个爱打扮的姑娘吧,身上穿的来来回回都是数得过来的几件。而且我还有个习惯,就是回家的时候会把自己不想穿了的衣服穿在身上带回家,省得行李太多不好拿。

所以,我每次回家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灰头土脸的,穿着那些即将被淘汰掉的不合身的衣服,看起来就跟从垃圾堆里捞上来的一样。连邻居家大婶有一次都忍不住来跟我说:“莉啊,女孩子还是要稍微打扮一下的,你看你这样,哪像是在大城市混的样子。”

要知道,这可是三线城市里城郊小镇上一个50多岁的大婶啊,她都非常明确地表示嫌弃我了。所以我一连相了若干个,都没什么下文。当然,也不全是没看上我的,只是当时我对相亲这件事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大概觉得自己还不是标准的“大龄剩女”吧,所以态度一直模棱两可,叫我见面我就去见,每次见完便永不再见。

后来,有一次“十一”放七天假,我明确地得到了要回去相亲的指令,但还是跟同学跑去常州玩了一圈,10月2日才磨磨蹭蹭地回到家里。而那个相亲对象,因为有事要提前回南京,所以,我们只有2日上午这么一个交集。

对于相亲对象的身份,家里只给我说了几个字,那就是:修手机的!

好吧,修——手——机——的,这个工作让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了丹凤街门口的摊贩。虽然觉得有点儿滑稽,猜测又没戏,但最终还是答应了见面,看一眼嘛,又不会怎样。

那天我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穿了一套上周跟同学在上海买的新衣服,我清楚地记得是一件蓝色的上衣和一条白色的裙子,还有一双香槟色的高跟鞋,隆重得自己都有些诧异。到家时大概还不到9点,嫂子就把我拖进屋涂脂抹粉地一番捯饬。以前我都会反抗的,那天真的很邪门儿,我开心地接受了,还挺主动。或许心底根本没抱任何希望,反而能够轻松上阵吧。

然后一堆相亲的人就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我家,镇子小,家家户户都认识,要来就是一大堆人,我第一眼看见那个男生就觉得很眼熟,一定是在哪里见过的那种感觉,又觉得他长得很像我的小学同桌,但又绝对不是他。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沉浸在这个问题里不能自拔,也没心情搭理他,他说的什么也没认真听,就一个劲儿地低头闷想这家伙到底是谁。后来可算被我想到了,他就是我那个小学同桌的哥哥,亲哥哥!我小时候就认识他,经常在放学路上遇见他,我还记得那时候他邋遢得很,整天脏兮兮的,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我们偶尔会在一起玩,相当偶尔啊,因为我那时候就嫌弃他脏。但没想到的是,长大之后,他竟然变成了如此干净清爽的男生,说话礼貌亲切,还有温和的笑容。

他的身份揭开,我们就都没有那么拘谨了,也终于知道了这个所谓的“修手机”的,原来是在中国联通。看来联通、移动、电信这三大运营商在我们老家的身份,都只是“修手机的”而已。

我们聊得非常随意,以至于我现在都记不清到底说了什么,但时间还是一晃而过。当天下午他就回南京了,到了7日我回南京的时候,他给我发短信说:我去接你吧!

后来,我们便开始了短信和QQ的联系,大概很多相亲的男女都离不开这两样东西。他其实不是个会浪漫、会说甜言蜜语的人,甚至有些迟钝。我们从认识开始到结婚这么多年,他都没有给我送过什么像样的礼物。唯一的一次,是他从哪里旅行归来,约我吃饭,当时还有个朋友也在,他带回的纪念品里有一双筷子。他倒也没有说要送给我,但我那个朋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夺过来说:“哎呀,这个一定是送给莉的礼物吧,筷子好,成双成对!”

然后他就真的送给了我,当时我就傻眼了,一双筷子啊,当时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确定,还处于那种很美好的朦胧期吧,有送处对象的姑娘筷子当礼物的吗?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件神一样的礼物啊!但因为这件意外的礼物,关系反而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又近了一层。

我们俩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没有大起大落,也没有磕磕绊绊,相亲,相处,结婚,好像早就被什么人安排好了一样。有时候想,自己应该算是相亲的女孩里非常幸运的一个吧,没有经历过太多奇葩,相亲能够遇见小时候的玩伴,他还在时光的打磨中改掉了我最讨厌的缺点,长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最终成为我的老公、孩子的爸爸。

现在,我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了,我在南京,他外调到上海,每个周末的高铁成为我们之间最密切的联系。但是异地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不便,甚至连吵架都吵不起来,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可不高兴的。我俩都是随遇而安的性格,觉得很多事情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何况南京离上海也非常近,我去上海时我们会一起逛淮海路、南京路,他回南京后我们一家三口就变着样子做想吃的大餐。

异地的生活会彼此想念,我也会随时跟他分享女儿成长的一点一滴。即使他不在家,女儿也会用稚气的声音说:“不常在家的爸爸是我们家庭里最最重要的成员。”

看着女儿纯真的模样,我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10月2日的上午,心里充满了感激。那一天,大概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命中注定吧。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爱情里的过错,都是双方各执一词,给了对方不需要的需要抑或是把伤害强行施加给对方,自己自得其所。爱情也有错过,大多是不够勇敢,学不会尝试,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勇敢小姐有一种魄力,她看上的人、要走的路,没有顾忌,不在乎后果。她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好犹豫。”

勇敢小姐是东北姑娘,典型白羊座,人群里嗓音最大,且永远冲在最前面。朋友们用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她的性格——原始兽性。

她在北京上的大学,刚进校就因为大嗓门儿抢走了学姐的主持人位置,成了文艺骨干。当室友还在适应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时,她已经每天忙碌在各种外联、会演和考证中了。仅靠几次艺术节,她就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浮夸主持风格赢得了享誉全校的知名度,同学们亲切地在她乳名后面加了个“哥”字,彰显其屹立不倒的江湖地位。

大二的联谊会上,勇敢小姐对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以至于整晚都异常亢奋,感觉自己一举一动都映在别人眼里,笑得格外欢脱。散会后一打听,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女友还是某选秀节目的二十强,走在大马路上都会被人堵着合影的那种。

勇敢小姐当然不以为意,还为此展开了疯狂的挖墙脚行动。因为那个女生跑商演时常不在校,她就每天准点出现在食堂,戳在男生旁边,还安排低年级的学弟盯着对面宿舍楼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男生一出来,她就假装路过偶遇,顺带打个招呼。要到他的手机号后,以打错为由接连拨了好几通电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了。

勇敢小姐不做拆人台、当小三的勾当,而是大大方方乘虚而入。在得知男生跟他女友渐行渐远后,白天在他空间里留“心灵鸡汤”,晚上去图书馆围追堵截。故事的高潮是男生的女友跟圈内的男演员好上了,平安夜当晚,两人在首都机场准备飞往泰国度假时,被男生逮个正着。最后当然只有男生痛了心,因为由始至终,他都被两个助理大汉挡着,眼睁睁看着女友翻着白眼压低了帽檐跟男演员一前一后进了头等舱的安检通道。

那一刻,男生的世界熄了灯,经受着周遭旅客的指指点点,像个落单的孩子般踱步走出机场。门外,裹着红色大衣外加绿色围巾,像一棵圣诞树一样的勇敢小姐,正端着两杯热奶茶微笑地看着他。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毕业后男生去了一家日企,勇敢小姐在新闻频道做主播,你侬我侬得每天都跟刚恋爱一样。勇敢小姐的兽性在男生那里退化成一只野猫,恨不得随时随地都长在对方身上,无事撩逗一下,恩爱程度让两人成了众人皆知的情侣楷模。

男生经常日本、北京两地跑,勇敢小姐也无半点儿怨言,只要对方要做什么提前给她报备,晚上及时发来晚安信息,知道他的行踪就好,所以“出轨”或者“出柜”这种关键词在勇敢小姐的三观里根本不存在。

即便后来男生一走一个多月,她也稳如泰山地在家里候着他。在他回来前一天,连敷了半个月面膜的勇敢小姐顶着一脸“油田”去购置新衣,忍痛刷了几笔大单,心满意足地拎着大小包去满记吃甜品。路过她一直舍不得吃的高档西餐厅前,她看见自己的男朋友跟一个女生在靠窗的位子上吃饭。

她默默拨通了男生的电话,听嘟嘟声已经回了国,接通后对方果然骗了她,跟电视剧的桥段一模一样。但她没有捂着嘴跑掉,而是大方进了那家餐厅,然后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下,男生看见她脸都绿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勇敢小姐摆出阔太太的架势把餐单上的牛排从头到尾点了个遍,服务生不肯下单,她就故意扯着嗓子大喊:“什么意思啊你们,谁规定一人只能吃一份牛排啊?我吃着嘴里的想着外面的是我的自由!”然后故意撇过头朝男生那边反问道:“你说是吧。”

最后服务生给她前前后后上了十份牛排。吃的时候,她故意阴阳怪气地一边唠叨一边把刀叉磕得砰砰响。女生有些不悦,便撒着娇拉着男生走了,这期间男生始终埋着头,全程用头顶对着勇敢小姐。

等到他们离开后,整个餐厅回归安静,听清音乐时,才觉得一切伤感到死。勇敢小姐嘴里包着一大口牛肉,吞不进去,干呕了一下,眼泪就全出来了。

男友出轨没有让勇敢小姐意志消沉,而是给了她追回真爱的动力,因为她无法说服自己,那个每天说想念说爱她的人,怎么会在顷刻间自我了断所有的缘分,转而投向一个跟他气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女人的怀抱。

跟踪过他们几次,掌握了男生的独处时间,勇敢小姐再一次乘虚而入,频繁出现在他新租的公寓、健身房,以及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但都无济于事,男生这次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根本不给她单独坐下来聊聊的机会。

好像铁了心要彻底结束一样。

勇敢小姐仍不放弃,硬的来不了她就来软的。那个女生跳国标舞,喜欢穿长裙,一日只有早、中两餐,说话温柔,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有光。猜测男生换了口味喜欢这种女神类型,于是勇敢小姐照葫芦画瓢报了国标舞的班,清空了衣柜里的铆钉豹纹,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晚上睡不着在床上掐自己大腿。她还克制了嗓门儿,低八度跟别人交流,以至于再回电视台录节目时,被主编训说国家搞建设的大新闻报得跟奔丧一样。

两个月瘦了二十斤,勇敢小姐连走路都晃悠。把自己弄成四不像后,男生竟然依旧淡漠。可以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可就是挽不回这段恋情。勇敢小姐照着镜子,开始彻底鄙视眼前这个怪物。

一个摄影师朋友见她状况不好,去她家问候,开门的勇敢小姐满脸是泪,她捂着心口痛哭。这大概是摄影师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蹲下来连忙安慰她。只见她抽泣着从嘴里冒出四个字:“老娘好饿。”

不是说她真的不伤心,不难过,只是她心里自觉还没到头,不愿意放弃罢了。勇敢小姐常说:“人之所以会放弃,是因为只看见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忘记了自己是坚持了多久才走到这里。”

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圣诞节,北京提前下了雪。摄影师朋友组了一个名曰“丑媳妇终要见公婆”的局,带他偷偷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大家见面。等到女生一进来,勇敢小姐彻底傻了,因为她就是那个小三女神。

故事说到这里会有点儿狗血,但生活原本就几多矫情。女生说她是个话剧演员,男生是她的好友,因为男生的妈妈突然有一天站不稳,走路保持不了平衡,跟他过世的外公当初情况一模一样,才知道这是家族的遗传病。他不想某天肌肉萎缩瘫痪在床连累勇敢小姐,所以才选择用最笨的办法逃避。

勇敢小姐当晚就飞奔到男生的公寓,敲门对方不应,便站在大雪里不停喊男生的名字,直到惹来住户抗议,保安架着她往外赶时,男生才下了楼,满面愁容地把她拉回了家。

勇敢小姐一进家门就翻箱倒柜把他藏好的相爱证据一件一件搜出来,电影票、公仔、CD,直到翻到衣柜里那年平安夜她穿的红色大衣和绿围巾。两人泪眼相看,她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喜欢我了,还留着这些干什么,如果你觉得骗我能让我们都好过一点儿,能不能想点儿好的理由啊,你以为演电影呢啊,你人还站着,那就抱我,站不稳了,我就抱你。多大点儿事啊!”

最后,他们又回归同居生活了。

医生说这个遗传病的基因有一半存在的可能性,是可以查出来的,只是要看当事人肯不肯。勇敢小姐说没必要,因为她根本不需要知道,爱情赶不走,时间也有限,与其长久折磨,不如过好现在最美的时光。

后来,男生背着勇敢小姐去查了基因。

诊断的结果他只给一个多年的好友说了,那个好友就是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梳理他们一路而来的爱情,结果好像并不重要了。因为每一段爱情故事里,都会有一百个死心的瞬间,有一百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有一百个被刺痛的瞬间,有一百个强忍不哭的瞬间,但都抵不过几千几万次想要拥抱对方的瞬间。

在所有人都等着他们何时被现实打败的时候,勇敢小姐从未有任何放弃和犹豫的念头,她说:“爱有多艰难,就有多灿烂。”

故事的结点并不会落在谁的离开上,因为我相信,这一路上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圣诞快乐。

“臭流氓”的二十七年

我1986年出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国第一个沐浴阳光的城市。我的故事,要从父亲讲起。

父亲是家里的老疙瘩,东北话,就是最小的儿子,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父亲年少得宠,学习好,人聪明,又懂事。据奶奶说,大伯和二伯都穿坏了三套衣服,而父亲一套衣服还崭新如初。父亲从小是邻居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考试从没出过前三名,又擅长体育,长跑、短跑、各种球都不在话下。高考时父亲考了佳木斯市文科第三,是大家眼里的明日之星。

但就在发成绩的第二天,父亲和同学喝酒庆功,与当地流氓起了争执,大打出手,随后又被报复,被铁砂枪打伤。爷爷奶奶带着父亲奔走于全国看病就医,仍然没能保住父亲的右眼,落下了残疾。要知道,当年大学入学非常严格,近视超过多少度都不要,更何况一个独眼残疾去念建筑学院了。

父亲与大学失之交臂,性情大变,颓废得像是换了个人。爷爷看不惯父亲萎靡不振的样子,对他破口大骂;父亲忍受不了,身无分文便离家出走了,直到两年后结婚时才回家。

母亲是读书时认识父亲的,那时父亲还是学校的明星。父亲出事后,一次在工地遇见了母亲。母亲当时是单位里开铲车的女强人,而父亲只是搬砖头的临时工,右眼还有残疾。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没多久就结婚了,后来就有了我。

我从小生活贫苦,父亲是工地的临时工,只能靠卖力气赚钱,每天到家都已繁星点点。母亲稍好些,把铲车开得很帅气。不幸的是,我两岁那年,一次意外事故,母亲右小腿和踝关节骨折,左臂骨折,肋骨骨折两根,在医院躺了半年,接下来就是长达七年的休工伤。

这七年里,母亲自己开小卖部、裁缝铺、饭店,带着伤残的身体想尽办法赚钱。父亲非常要强,因为眼睛残疾,很多老朋友帮他介绍工作,父亲不愿给人添麻烦都谢绝了。他一直自己打拼,做了多年的临时工,搬砖头、扛水泥,后来考了电工的证书,改做电工。

因为父亲为人正直,做事细心,单位有很多事情都放心地让他去做。我上初中时,父亲已经是佳木斯市房建办(住房建设办公室)装修队的材料员了,佳木斯市火车站的翻新,佳木斯游泳馆、体育馆的建筑都有父亲的参与。后来父亲调去物业做经理,我上中学时家里买了新房子,生活终于渐渐平稳,母亲也重新回到单位做会计。

看着父母一路坎坷走来,我却非常不懂事。高中的时候打架、混社会、处对象,成了出名的小混混。因为我的不懂事,浪费了家里很多钱。家里最艰难的时候还坚持供我学画,从我六岁开始一直不曾断过,找最好的老师,去最好的美术班,纸笔颜料从不比别人少。对于那时的家庭,供一个美术生比买房子、买车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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