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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换了身衣服,去顾七七给他发的地址那里赴约。
她也有意思,他明明语焉不详,她却懂得开好房等他,还是上次他开会的酒店,她去找他时他们所碰面的那间套房。
盛世没有开车,在楼下等了几分钟,一辆黑色的小车开到他面前,他拉门上车。开车的不是他的小助理,而是一个看起来非常壮实一身肌肉的男人,男人的面容正正方方,正义,憨厚,是人对他的第一印象。
“盛总。”肌肉男恭敬的开口。
“开车吧。”盛世已经把酒店地址发给他了,吩咐。
“是的。”肌肉男发动车子。
“听说你家里环境很糟,家里不是有病的就是老人,而且是先天性的血液病是吧,你这么幸运?”盛世手指在窗台轻叩,嗒嗒作响。
肌肉男没想到盛总竟然有时间关心他这种小员工,有点儿激动,同时也怕盛总因为质疑他的身体健康而开了他,老实的托出:“是的盛总,因为我是他们收养的孩子,所以我身体完全没有问题。我这人笨,家里以前穷没有钱让我上学,所以我就去练点拳脚打算去找个保安当当,没想到盛总愿意信任我,雇了我当您保镖。”
“别紧张,我只是随口问问。”盛世安抚他,后又跟闲着似的停不下来,说:“看来你挺重情义的,亲生的也未必做到这种份上。”
“养我的爹娘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们教我做人一定要饮水思源,所以我不会抛下他们的。同样的,盛总没有因为学历问题否定我,我也记在心里的,一定万死不辞。”肌肉男说这话,频频看向后视镜,他知道盛总身边的保镖都是有高级学历的打手,各方面都无可挑剔,唯独他是例外的。肌肉男看向那个充满阴柔美的男人,是仰慕,是崇拜,是感激。
“行了,轻松点,别紧张。”盛世见他回答起问题一愣一愣的样子,心想他真没选错人。
这样的人最好控制了,也最不容易背叛,反而那些学历高的人,容易玩心眼。而且要是顾蒙知道他养了二十多年的掌上千金是被这样一个浑头浑脑的男人给睡了,恐怕气得爆血管吧。不过这样一想,他还真期待那一刻的来临。
车子在暮色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