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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花,送给最美的曾小姐。”
一行漂亮的花体英文后面,送花人的签名,正是:约翰史密斯。
昨天晚上,在酒店里遇到的那个英国男人!
看着那束火红的玫瑰,我心里七上八下,隐约知道自己又惹了祸。何美玲凑过来,先在花上嗅了嗅,然后翻着卡片看了几遍,瞪大眼睛问我:“天!这个史密斯,不会就是那个财团二少爷吧?”
无奈地垮下肩膀,我点了点头。
何美玲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曾小迪,你也太有本事了!先是钓到萧景笙这样的极品不说,区昕宇那种男神也被你收入囊中,现在……啧啧,连外国友人也不放过了!”
她开着玩笑,我却是万分心烦,“好了美玲姐,别拿我打趣了!”
刚想再抱怨两句,电话响了。
拿起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我接起来,对方一口别扭的汉语说:“是曾小迪小姐吗?”
“是……您是?”
对方笑了,“我是感谢你,昨晚帮我疗伤。”
后面的话,他不会说了,又转回了英文。
流利的伦敦腔让我顿时听出来,这正是送花的史密斯先生。
叹了口气,正不知怎么和他说,他却主动邀请我:“不知道有没有荣幸,今天中午和曾小姐喝一杯咖啡?”
深吸一口气,我答应道:“好的。”
“谢谢曾小姐。”
“是我该谢谢你才对。”
挂上电话,敷衍了何美玲两句,我坐在工位上,强迫自己把心思放在稿子上。
一上午的时间飞逝,下班后我没和何美玲一起去吃午餐,到了楼下,看到一辆劳斯莱斯安静地等在那里。
我们这里来往的,大多都是我这样的小白领,这种豪车很少见,多半是史密斯的。
我走过去一看,他车窗落下来一半,露出白皙而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冰蓝色眼睛望着我,带着笑意下车来,亲自帮我打开车门,请我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