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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刻洛里斯特问他,老头急忙回答:“主人,这些奴隶都是这半年来从瑞德利斯王国买来或者是抓来的,听说前几次他们去的时候打破了几个村庄,老的都杀了,年轻的都被抓来了。”
唉,乱世人命贱如狗啊,做为农民,不但要应付领主无休止的征收和劳役,还要躲避兵灾,尤其是提防那些趁火打劫凶残的奴隶贩子。一旦被这些捕奴团的人攻破村子,那这些农民前一刻还和家人在一起,后一刻就是家人被杀,自己变成奴隶。
洛里斯特很鄙夷的说:“老头,身为一名黄金三星的剑士,为什么你要和这些丧尽天良猪狗不如的捕奴团的人混在一起,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
老头叫冤:“主人,我也是没法啊。六年前我带着孙女从这里经过,想去莫伦特城。结果在亚美特林港我那孙女生了重病,没钱医治,这才投靠捕奴团救了自己孙女。六年来我可没杀害过一个奴隶,相反还帮了不少人……”
老头原来是前克里森帝国一个小城的城防队长,一家人过得还算不错,后来三王子争位,内战最先波及的就是老头所在的那片地区。老头的儿子儿媳妇都死了,老伴伤心过度也没了。老头担心自己唯一的孙女也会出意外就当了逃兵,背负着十二岁的孙女翻山越岭想到莫伦特城去,结果在亚美特林港小孙女水土不服得了大病。老头走投无路之际碰到捕奴团的团长斯洛夫,为了救孙女只好投靠捕奴团,然后就一直混到现在。
老头为自己辩解,他说捕奴团的团长斯洛夫也知道他不喜欢去做抓奴隶的事,就让他在这里负责捕奴团营地的守备,这几年他可是在这营地帮助很多奴隶免遭伤害了。
“他们最后还不是被你们卖了?”埃尔在一旁不屑的说:“老头,你既然知道贩卖奴隶不道德,为什么不在你孙女病好后就远走高飞,还和他们混了六年,明显就是臭味相投,一窝子的鼠辈就别装什么好人。”
“我倒是想走可我走的了吗?”老头苦笑:“我孙女病好后我们就被带到了斯洛夫庄园,一直住在那里。那是斯洛夫的大本营,戒备森严。我一个人进出还没关系,可带着孙女根本就跑不了。何况斯洛夫自己就是个黄金阶的剑士,他的表兄弟派克可是个大剑师。时日一久,我也只能认命了。”
洛里斯特的神情有些严肃:“老头,你介绍一下那个斯洛夫团长的情况,还有那个什么斯洛夫庄园。以及他的表兄弟那个叫派克的大剑师的底细,越详细越好。”
老头在捕奴团混了六年,对这些情况倒也了解的很清楚。他说那个捕奴团的团长斯洛夫早年是个佣兵,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认识了奴比特港的一个奴隶商人,就组建了捕奴团做起了抓捕奴隶的买卖,前克里森帝国内战给了捕奴团混水摸鱼的好时机,这六年来生意越做越大,捕奴团也展到如今近三百余人的规模,连本地领主也奈何斯洛夫不得。
斯洛夫有了钱之后就在小城镇的西面丘陵地带建起了一个占地数千亩的庄园城堡作为自己的老窝。里面住的都是捕奴团成员的亲属,还有近八百名的奴隶负责庄园数千亩葡萄田的种植和日常劳作。近几年斯洛夫庄园出产的葡萄果酒很有名气。
斯洛夫庄园的防备很严,一是地势,二是足够的人手。不过斯洛夫团长近年来都在谋取一个贵族爵位,他想把自己变成一个领地贵族。上个月他带了一批人手前去王都,接着又要去奴比特港结帐,按计划大概十天左右就会回来。因为捕奴团还在这里,所以现在斯洛夫庄园的防卫力量是最薄弱的时候,只有十余名的白银剑士和一只看管镇压奴隶的黑铁阶的五十人警备队。
斯洛夫团长本身是个黄金二星的剑士,只是了财这几年养尊处优身材变胖,实力似乎还有所下降。他的靠山就是那个派克大剑师,据说两人是表兄弟关系……
“你和那个派克大剑师交过手吗?”洛里斯特问道。
老头点头回答:“交过手,前年在丰收节宴会上,捕奴团的人起哄让派克大师露一手。那个派克大师就选了我做对手,我和他斗了十来个回合,现他脸色不豫就急忙弃剑认输了。其实我估计百招之内应该是不分胜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