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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有其他人知道他要出国的啊。她本以为,没人知道,她还把这个当作秘密死守,一定不随便说出去,尽管魏清越没这么要求她。
又是一股难言的失落袭上心头。
大家谈笑自如地议论着魏清越,她不能,她以为那次偶遇让自己拥有了点独特的东西,比如他的体温,比如他要出国的打算。但其实并不是,他的一切,从来都可以在梅中被人堂堂地提及。
假前的最后一天,她没有等到魏清越的回信,当然不会有。可是,这天黄昏绝好,天地旷远,江渡一个人在教室外走廊呆呆看了许久的晚霞才回家去。
第9章 十一假期,魏清越打球扭到……
十一假期,魏清越打球扭到了脚,那封信,就是他黄昏时分躺在阳台时无聊展开的。
他收过很多信,经常随手一丢,魏清越对这种中学生之间的爱慕毫不感冒,他没有喜欢的女孩子,从来没有。
长这么大,生活中的狗血事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如果说有什么巧合,那一定是此刻,余晖温柔,像一双多情手落在身上,他打开了第一封信。
女生的字很小学生,过分工整,魏清越第一印象就很差,他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头。
“见信好。
我知道这封信可能会打扰到你,但还是忍不住做了。我想,这可能只是你收到的众多信件中的一封而已,很普通,所以,写下的这些文字,如果能被你看到已经很幸运了。
如果你会打开这封信,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纸张会怎样地辗转于你指间下,这些文字,映入眼帘的刹那,是什么样的感受。可能什么感觉都没有吧。
但我想告诉你,我写这封信是在晚上。
我最喜欢夜晚了,很多女同学都怕黑,我不怕,黑夜静谧无声,反倒让我觉得很安全,尤其是有心事的时候,黑夜更像是个屏障可以隔开所有的纷扰,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想,谁也不知道。所以,我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时刻提笔。
不知道你最喜欢一天之中的哪个时刻。
现在是秋天,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站在教室外的走廊,往东南方向看,就可以看到图书馆附近的悬铃木,它的叶子已经泛黄,等到冬天,肯定会光秃秃一片,像个顶骨浑厚的老僧。
其实,一想到学校里仅有的几处风光,可能也承受过你的目光,我就很高兴,好像是你给它们重新上了血肉灵魂(会不会太夸张了)。当然不全然是这样,即使你未曾留意过,我也很喜欢梅中的环境。
我觉得我好像写了很多废话,无聊的,幼稚的,希望你这种大学霸不要见怪,我很想终宵不寐地给你写这些废话,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也要学习,要考大学,相信你也是的,容我冒昧问一句,请问你心仪的大学是什么?我想去北京念书,我这个成绩自然不会念到太好的大学,大概我是唯一一个因为郁达夫先生写《故都的秋》而想去北京念书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