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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施瓦茨的二三事(下)(第1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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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第一本日记,是我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真是个有钱的肥佬!”约翰尼喃喃地说道,他眼睛眨也不眨地打量着这所仿佛来自下一个世纪的高科技公寓,试图把每一寸细节都给看个通透。这是一间以极简主义风格为设计理念的顶层公寓(penthhouse),公寓没有隔间,不管是起居室、卧室还是厨房都连在一起,而公寓内除了靠近门的一面是墙体之外,其他三面都被改造成了落地窗。整个公寓都铺设着冷冽的白色地板,房间左侧靠墙的地方是一张象牙白的国王大床,看起来起码可以睡下七八个人。与之交相辉映的则是不远处起居室内的那巨大的米白色的沙发,沙发呈凹型,环抱着一张底座是乳白色的,形状不规则的玻璃桌子,而桌子下则铺着一张毛茸茸的柔软的白色地毯。起居室最前端的落地窗边摆放着一台看起来起码得有六十英寸的黑色液晶电视,身下的电视柜里则放置着一台纯黑色的dvd机。房间右侧靠近落地窗的地方应该是书房的位置,摆放着一张白色的电脑桌、一架黑色钢琴和一排巨大的书架,书架边则放着几张舒适的红色阅读椅。不远处,是一张长方形的白色餐桌,金属的质地让它看起来既现代又豪华,在餐桌旁边是一个由大理石面构成的开放式厨房。而在厨房后边靠近墙的地方,则是一个巨大的玻璃幕墙,它遮挡住了后面的一切东西,看起来应该是浴室之类的地方。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房间中间那面最大的落地窗前有一扇玻璃门,而门的后面则是一个延伸出去的阳台,放置着游泳池、太阳椅、烤肉架等一系列派对娱乐设施。

相比起室内的豪华设施,室外的景色则更加迷人——公寓右侧是中央公园,公寓里的人可以看到这座公园里的每一寸绿地,每一座喷泉,每一棵树木,当然,如果眼力够好还可以看到不远处的上西区(upper_west_side)。左侧是繁华的麦迪逊大街,站在落地窗前可以看到大街上闪烁着五彩光芒的霓虹招牌和亮着车灯的车流交织在一起,汇成一条美丽的银河。而在公寓中间的阳台外面,则是高楼林立的纽约之心——曼哈顿下城(downtown)。站在这里的约翰尼可以看到帝国大厦、洛克菲勒大厦甚至是列克星敦559号大楼。

这真是太美了。不知何时,约翰尼已经站在了公寓阳台的边上,他双手紧紧握着金属栏杆,看着脚下的纽约,暗暗想道。此时,夜幕刚刚落下,纽约正处在它最风姿绰约的时刻,灯火通明的摩天大楼、色彩斑斓的霓虹灯光、绵延不息的车流、隐约可闻的警笛声响,所有的这一切都在向世人展示着这座世界之都的恒久魅力。再加上今天天气很好,约翰尼甚至能看到夜空中的点点繁星,矗立在自由岛上的自由女神像(y)以及哈德逊河上来来往往的游轮。

不知过了多久,约翰尼才从这幅纽约夜景图中抽离出来,他打了一个喷嚏,双手紧紧抱着自己在寒冬中有些发抖的身体,回到了室内。

十一点了,约翰尼看着挂在墙上的时钟,按理说刚刚才进行过一次越洋旅行的约翰尼现在应该非常疲惫,但精神极度兴奋的他现在却没有丝毫睡意,在床上百无聊赖地躺了一会儿之后,他决定去读读书,用阅读来催眠自己。

第十章施瓦茨的二三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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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约翰尼在最后一刻按住了即将关闭的电梯。他抹了把汗,刷了刷手中的卡片,把42楼的按钮按亮。刚刚可真险!约翰尼心中暗暗想道,幸好两人只是寒暄了一会儿,不然他早就露陷了……还有,约翰尼-施瓦茨以前可真是疯狂,竟然喝醉了酒去敲乔治-索罗斯的门?!看样子,现在的他在这栋公寓里一定是不受欢迎的人了,要不要搬走到其他地方去呢……

就在约翰尼胡思乱想的时候,电梯已经停了下来,紧闭的金属门缓缓打开。

“好吧,这就是我的新家了。”约翰尼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出了电梯。

“这肥佬的阅读品味还不错。”约翰尼扫视着约翰尼-施瓦茨的书架,低声说道。书架上堆放的书可不是汤姆-克兰西(tom_cy)或者丹-布朗(dan_brown)的廉价畅销小说,当然也不会是《逻辑学》、《论事物的本性》这样艰深晦涩的大部头。除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远大前程》等寥寥数本名著之外,约翰尼-施瓦茨的书架上基本上没有名家的小说。黛安-艾克曼(lops)……看得出来,这些放在书架上的,明显有翻动过的痕迹的书并不是摆设,约翰尼-施瓦茨是一个真正喜欢阅读的人,而这些他阅读过的书也能在某些方面反映出他的个性——他是一个浪漫的、孤独的理想主义者。

“这是什么?”约翰尼的目光突然在某处停住,他仔细地观察着面前三本没有书名的书,心里有些奇怪。这几本书都由棕色牛皮包裹住,依据封面的磨损程度来看,这些书应该是约翰尼-施瓦茨最常翻阅的。而从左到右,磨损的程度则依次增加,最右边的那本书的牛皮封面已经掉了不少,整本书看起来都快烂成两半了。

约翰尼决定研究一下这些书,他小心翼翼地把几本书抱在怀里,走到了白色的书桌前。

他深吸一口气,翻开了那本最为破旧的书。

1986年11月11日,星期二。

“这是什么意思?”约翰尼手里紧紧攥着卡片,有些疑惑地看着周围。自己所在的这个房间看起来很狭小,只有不到五十平方英尺,地板上铺着带有繁复花纹的暗红色地毯,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张黑色的木头桌子,上面放着一个巨大的乳白色瓷器花瓶,花瓶里插着几十支鲜艳欲滴的玫瑰,而在约翰尼的对面,是这个房间里唯一一扇门,在这扇门的旁边,是一个类似于指纹识别器的装置。

“应该就是它了。”约翰尼点点头,他能确信在那扇门后面才是约翰尼-施瓦茨的公寓,毕竟约翰尼-施瓦茨不可能住在一个只有一张桌子一个花瓶的地方。约翰尼定了定神,将手放在了指纹识别器上。识别器上的绿灯亮了起来,发出了嘀地一声响,那扇白色金属门应声打开。

“holy_**!”约翰尼睁大了眼睛,张大嘴巴惊讶地看着面前的房间。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公寓!这间公寓起码得有五千平方英尺,甚至更多!

约翰尼试探性地向前走了几步,房间中央的天花板突然亮了起来,泛出白色的光芒。约翰尼吓了一跳,连忙向左避了几步,而房间左侧的天花板也逐渐亮了起来。

“这灯光居然是声控的!”约翰尼仰头呆呆地看着发亮的天花板,心中满是惊叹。约翰尼从来没看过这种能够通过声音判断人所在的位置来选择性点亮灯光的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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