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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三十岁,孤儿。
从小到大,陈阳都是在喇嘛庙里边混吃混喝。
本来他也可以成为一个喇嘛,只是他的性子,不适合那种清净之地。
在庙里呆的久了,难免对很多东西就看的淡了。
比如金钱,比如权势,比如生死,唯独情义二字,是陈阳视为瑰宝的东西。
从小就没人疼、没人爱、没人管的陈阳,根本没有机会去体会什么叫情,什么叫义。
并不是没人和他交朋友,也不是没人把他当朋友,只是……他很少能把别人当朋友。原因很简单,不配。
他很狂妄,狂妄的有些没边。
在叶初九这个岁数的时候,陈阳比他还要嚣张,比他还要跋扈。
时间磨练了他的性子,也磨没了他的性格,唯独没有磨去的,就是他对情和义的渴望。
当他从骨子里边认可了叶初九这个人之后,就想跟他当朋友。
当叶初九把他从看守所里边捞出来之后,他就打定主意要给他成为兄弟。
当他看着叶初九为兄弟所做的一切安排之后,他就铁了心要当好叶初九的哥。
刚刚那张照片,那张叶初九满腿鲜血、神色疲惫的照片,深深刺痛了陈阳蛰伏了数年之久的杀心。
从火葬场一出来,陈阳就直接朝着那爵士吧跑去。
他就像是个疯子一样在马路上狂奔着,在他跑到华威大厦前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
抬头望了一眼大厦顶端的霓虹,陈阳直接就大步走进了大厦。
从开业以来,就没有停业过,也没有关过门的爵士吧,今天晚上却是提早关门了。
“叮!”
当电梯声音响起的时候,正在往外收拾垃圾的工作人员有些不耐烦地走上前来。
“关门了,改开再来吧!”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