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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家,两姐弟肯定都选择住校生活,这是没的说。
小镇上一所小学,两所中学,曹蓉向来都是成绩不错,所以在第三中学上高中,曹成成绩一般,虽然有老姐各种辅导,但这家伙吃了英语的亏,真的很难扶起来。
典型的偏科生,除了英语差以外,其它都是数一数二,但偏科终究不好,所以只能上二中。
何为爱国,在曹成这种英语偏科生看来,他这就是最典型的爱国行为,英语不及格,表明我爱国。这顺口溜能流传那么广,可不是没道理勒。
真正等他回到学校时,都已经是下午最后节课,销假之后才去吃饭,晚自习还没有十多年之后那么变态的让学生上课,这时候说自习就是自习,最多会分配老师守一下,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看着本应该无比熟悉地课本,曹成却又总感觉各种陌生,倒不是说他对这些知识完全陌生,其实现在只要跟着初三这最后三个月拉通复习的进度走,很多知识大都能捡起来。
真正陌生的地方,还是当曹成拿起钢笔写字,这才发现。
书本上的字迹,再和自己刚写出来的字迹对比,它们完全不是一种风格,差距大到本人甚至都不忍直视,当年咋会写出这么丑的字,简直受不了。
初中时代写字,还得充分贯彻“一笔一划分清楚”七字真言,给人感觉像是把笔画生硬地凑在一起,而之后随着人逐渐成年,只要还是经常握笔,写字就会慢慢变成连笔,不再注重细节,讲究一气呵成,自为风格。
除了写字的经验积累和个人风格以外,用什么笔,这也是大不相同。
2002年,这时候的中学生都是用钢笔写字,圆珠笔这时候虽然已经走进平民和普通学生,但这种东西向来是不被允许用在学校正规考试和作业,只要谁敢用这东西,扣十分卷面已经是很轻的惩罚。
真正让学生摆脱钢笔,免掉漏墨水尴尬,能有第二种选择的,那还得等中性笔大规模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