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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除阿源这事不说,景岚最近心塞的事还有别的,比如碌仔——
别人带新人,她也带新人,为何她带的新人就那么的蠢?
“碌仔,有句话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为何你四肢既不发达,头脑也能那么简单?你不要告诉我上帝给你捏脑子的时候,打了个呵欠,还顺便踩了你一脚啊?”
“岚姐,话都被你说了,我还说什么呀?”
……
景岚真真的要疯了,她也不知道碌仔的脑子什么构造?还是老话说得好,长得帅根本不能当饭吃,特别是碌仔这种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没经历过风吹草打的小白脸!
“你每次都用这些不靠谱的借口,你干脆去写小说好不好?当什么记者啊?还有,我再说一遍,你以后有病就吃药,千万不要省这钱好吗?”
景岚也是无语了,她前脚刚帮着老总引领了指责警队的风潮,让老总暗爽了一把,后脚就被老总卖给警队了。老妖婆真是将“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这个准则贯彻得很好。
这便是为何景岚一直喊老总“老妖婆”的原因。只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利益,老妖婆就能把她卖个彻底。
就比如这次,《港岛之声》成功引发大众对警队深思的声潮之后,她就立马毫不犹豫地激流隐退,在这股浪潮结束之前便跟警队握手言和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哥找了老总喝茶,总之最终的结果就是老总决定派人跟警队一段时间,了解警队的真实状况,再发表独家系列报道。而警方这边,为了能让老总满意,一哥咬咬牙,大笔一挥,派出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飞虎队,打算让老总开开眼界。
其实这个协议还挺不错的,至少对于普通市民而言,飞虎队真的很神秘,确实能引起市民的兴趣。而由最初捅出篓子的媒体来报道精英警队,这样既能公正客观地重塑警队的良好形象,又能让杂志大卖特卖,让编辑部的名声更上一层楼。这样显然能达到双方都满意的双赢效果。
可这事对于景岚来说,那就是坑里个超级大坑了。这桩差事显然不大好办,虽然办好了能出彩,可景岚她并不想要这样的头彩啊!
天哪噜!她真的怀疑老妖婆要不是有病,要不就是她跟老妖婆有深仇大恨了!要是让飞虎那帮壮汉知道,她就是害得警队被黑的罪魁祸首,她还有命吗?别的警察她可能还有一战之力,可是飞虎诶,她有这么大的脸吗?
虽说她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写的文章,可奈何被别人曲解了,造成了过犹不及的后果。明眼人都知道不能怪她,可万一这群精英热血上头了,脑子不清楚那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