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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土豆!”
韦恩一边将盘中的土豆块分尸,一边回忆艰难的三个月,前身是个极具浪漫主义,不,是个缺心眼。
明明是个外行,却信心十足开了家侦探社;明明有了一家侦探社,却成天不务正业,日常大手大脚出没于各种社交场所;明明一个委托没有,却像模像样请了一个秘书。
韦恩看不懂,并表示大受震撼,他刚来那会儿,屋子里贴满了女明星的海报,原身不仅是个没脑子,还是个没脑子的狂热追星族。
看在女明星金发大波浪长发的份上,韦恩扯掉海报后,没有直接扔进垃圾桶,全部收入了自己在二楼的卧室。
可能是穿越后遗症的缘故,韦恩没有得到前身太多记忆,零星的记忆碎片因为过于混乱,无法梳理成一条清晰的故事线,因此他只是粗略浏览一下就放到了旁边。
最清楚的一段记忆在小黑屋,桌上摆着一盏台灯,周围是低语、恐吓甚至咒骂拷打,可见前身还是个有前科的社会再就业人员。
除此之外,原身还有一本未来日记,类似暑假作业的日记,通篇行文混乱不成逻辑,绝大篇幅都在幻想自己和女明星结婚,然后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小日子。
一天三次,偶尔五次。
因为过于艺术,这本日记被韦恩收藏至床头柜,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学习一下语法。
原身无疑是失败的,在韦恩看来,他用自己的不务正业,证明了同城的侦探们有多么优秀。
用韦恩的话来说,没有一入行就屡破奇案的黑马,原身堪称侦探界的一匹黑驴。
但不可否认,原身非常努力,努力不务正业,他要不努力,都没今天的下场!
最开始的时候,韦恩拒绝侦探的身份,原身半路出家,他何尝不是,他准备走捷径,当一个发明家,靠专利一辈子衣食无忧。
结果不是很好,搞发明他还是半路出家,他能想到的,类似橡皮筋、回形针、蚊香、拉链、创可贴之类的小物件,已经有人申请专利了。
就很离谱,土著干嘛这么聪明?
无奈,为了尽快充实腰包让自己不至于饿死,韦恩只能半路出家学习成为一名合格的侦探。
这里不得不夸奖一下原身,花钱大手大脚,各项侦探装备齐全,书柜上从入门到入狱,摆满了各种刑侦书籍。
还有不少知名的侦探小说。
韦恩虽然业务能力有限,但干一行爱一行,怀着对土豆的憎恨,他工作非常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