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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民族之难,一介匹夫之力,实在不能挽狂澜欲既倒。前世如是,今生亦如是。于根顺老大个拳头握起来,却不知道打到哪里去。
浑身的无力感。是一种憋屈,似乎也是一种悲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到底能杀多少人呢?杀人又能改变个什么?
杀人,是很低级的手段,是最后的凭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同野兽的尖牙利爪。
活在当下。也因为楚大所长夜以继日的普法教育,于根顺大抵知道不能随便杀人了。所遇到的矛盾种种,也远不到需要杀人来解决的程度。青天白日之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子,每个人都有些许的原罪,每个人也更有为了自己活着的理由。
可是,石长青一家人——玉奴的娘家——怎么就被灭门了呢?
更重要的是,我好像什么也做不了……
且不说前世的浴血抗日,今生于根顺也顺手杀了些人。确实是顺手,逆鳞不可触,触之则杀人。比如拐骗白小朵的小贼,那次杀了三个。比如绑架马蒂儿的绑匪,那次杀了两个。
但放过了也就放过了,不必太当真。想来有取死之道却被于根顺放过的,只有更多。用楠楠的话说,自有法律追究其罪行。犯罪见得多,法律不见得随时随地,但于根顺也不会把自己当了法律。层次太低,又危险,实在是不划算。
年纪活得越大,当真的事情越少。
总的说来,这一世,活得远没有前世那么认真。混迹官场也好,商海沉浮也好,多少都抱了个游戏的态度。或者正是因为没有把结果放在心上,没有必须这样,必须不这样,反而有了一点点成就,至少比一个快意恩仇的总瓢把子强些。
三年时间就这样平淡无奇地过去了。看样子,还要平淡无奇地过上三十年,也好。
大隐于市的心态,倏然间却被石乔伊的讲述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