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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达攥紧拳头,他仿佛看到一个更广阔神秘的世界!
“我的骑士们手里的朗基努斯之枪是最好的一批仿制品,用奇特的阿瑞斯血jing石为基础,加上各种珍稀材料。再由火焰血脉的灵王强者锻造,就算是灵王用尽全力才能将其折断,而灵术士更是无法损伤它分毫。既然我答应满足你一个要求,就送你一柄,希望你能拿着它保卫人类,做一个英勇的战士。韦德,把你的枪给他,教他基本的用法。”麦尔斯回头吩咐道。
一个骑兵从黑魇马上翻身下来,走到雯达面前。
他端平长枪,在巨螺旋的起始处轻轻敲击一下,然后手指移动到朗基努斯之枪中间的地方轻轻敲击,再立起来敲击尾部的尖端,接着整支血红se的长枪像一只受了刺激的西瓜虫,一下子团成一个戒指大小的圆环!
“你不用它的时候,就当成戒指戴在手上,如果要用,就咬破手指滴一滴血在上面,它就会变回原形。”从十字纹头盔底下传来一个威严深沉的男低音。
接过这枚se泽血红的戒指戴在手上,和那枚玫瑰红叉家族的戒指交相辉映,甚是不凡。
离开的时候,雯达还有一种做梦的感觉,他一边走一边在戒指上滴血。戒指迅速膨胀扩张,变成一柄长达十米的长枪落在他的手里,这柄朗基努斯之枪十分沉重,约有五六百斤,以他中级灵师的实力和天生强大的身体勉强可以挥动,两根平行的锋利分叉扫过一块花岗岩巨石,竟然齐齐的切成光滑的两半!
再敲击三次,它便重新变回一枚血红se戒指。
在雯达走后不久,名叫韦德的黑魇骑兵忽然开口问:“王子殿下,您怎么把这样不可控制的强大凶器交付给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子?”
麦尔斯王子微微一笑:“红叉家族的戒指……芒歌看中的人,我相信他的眼光。”
策马回到布拉格饭店,路上还没忘给朱莉安娜带了一小袋热热的炒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