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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气玉息盛锦丝毫不顾念他的担心,深入沙漠,须知那些地方,真要把她杀了随便往沙漠里一丢,可能几千年尸骨都找不到了!
“皇上莫不是要做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典范流芳千古?”奚景恒语气十分不屑。
“朕爱江山更爱盛锦!”
提到盛锦这个名字,奚景恒又铁青了一张脸,奚琲湛扳回些颜面,但仍旧郁郁。
奚琲湛的郁郁也未持续多久,北狄又来犯,正触到奚琲湛的火头上,将经他改得更加不正大光明的用兵之术一一用在了北狄军队身上,不过几场仗下来就把北狄那位怀着必胜之心而来的太子殿下打得落水狗一样夜遁回大都,北狄损兵不计其数,一时屯在边境不敢再犯。
这是奚琲湛登基以来第一次御驾亲征,为他赢得了史官记在国史上的诸多赞颂之词,这是后话。
北狄屯兵不动,奚琲湛作为皇帝不可能远离京城太久,虽十分记挂那个如今只在沙漠中广袤不知处的皇后也只得先行回京,一路上几乎没把胖元宝给烦死,基于睹物思人之理,此皇帝忽然想起了玉息盛锦在路上收养的那个小小女婴,命元宝抱到御前,小娃娃好吃好喝养着,原本底子又不错,这会儿白白胖胖,十分可爱,奚琲湛瞧她越瞧越像玉息盛锦,圣心一悦就给赐了个名字叫招娣,封了个郡主记在玉息盛锦名下。
回京之后,奚琲湛也没闲着,召集文武大臣大朝,表明自己迁都之心,立时遭到一致的反对声浪。什么,大鄭之所以亡国就是因为定都于旧都,临近番邦,所谓擒贼先擒王,番邦控制都城便可挟天子以令诸侯云云,更有甚者,直指奚琲湛迁都是为了个西域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