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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思!”胭脂一字一句的喊道:“请你别像小孩子好吗?”
“嘘,你这表情实在不像个淑女。”林可思手指摇晃在嘴边,亮晶晶的眼睛侧头瞧着胭脂。
“呼,拿腔拿调的,能不能好好玩耍了,我没有请陌生人到自己公寓的习惯。”
“我不是陌生人,我是你的竹马。你是我的青梅。”这时绿灯亮了,林可思一踩油门,法拉利窜到对面沃尔玛门口,将车停下。
胭脂简直想双手捂脸,太受不了了,竹马,呵呵,青梅受苦受难时候竹马哪去了。
当然这不怪林可思,世人多是锦上添花,甚少雪中送碳。
但是胭脂的心态寒冷惯了,被冷落惯了,其实她很排斥想和她发展亲密关系的感情对象。
淡淡的吃饭聊天工作都可以,但是别谈感情,那是她一直要不起伤不起到现在已经决定放弃的东西。
爱情是奢侈品,不是谁都能有。
胭脂冷了脸子:“林可思,我要下车了,开门吧,那些小孩子的玩意儿,我没兴趣,也不稀罕。”
林可思抿紧嘴唇,他的唇瓣不薄不厚,嘴角上翘,眼睛不大不小,模样却很周正,是个很喜感的人。
挫折什么的这半辈子从来没受到过,要说有挫折就是考试考不到追校花的成绩,但是他不在乎,哥们不需要用成绩追女人。
所以胭脂的高冷,叛逆,令他觉得很有趣。
林可思戏虐的勾唇:“青梅,你要是答应做我三天的女朋友,我就和平的开车门,恭送女王殿下下车。”
胭脂气笑了,摇摇头:“三天七十二小时,从现在十八点四十五分算起。但是本女朋友不负责约会,拉手等等等肢体接触。”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小狗吃大便。”林可思伸出小手指要和他拉钩。
胭脂无奈也伸出小手指和他勾勾摇摇。
“盖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