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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想这么说,但事实的确是这样的。
奴隶是平民和贵族享受高人一等的生活的基础,一个尚未掌控城邦的继任者动用自己手中并不多么强大稳固的权力,让一个奴隶一跃升到与他们平起平坐的地位,对于那个继任者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他们不敢。”米诺斯摇了摇头,“我是宙斯的孩子。”
“啧。”瑟普斯睨了他一眼,这么小就知道借爹的力来走后门了,以后还怎么得了。
没有后台就是虐,连出生和基因都不如人家更是虐上加虐。
瑟普斯想到他爹对他的谆谆教诲,如何驭下又如何平定贵族和平民的心思,还得操心以后怎么发展城邦,让城邦变得富饶强大。
不过现在想这些都没有用了。
瑟普斯叹了口气。
属于他的城邦已经被冠上了别人的名字,就瞅着他这副小身板,想拿回城邦太难了。
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人支持,甚至没有回到自己城邦的方法。
不知道等他长大了之后,他曾经居住的城邦的名字还有没有人记得。
想想自己的境遇,再看看米诺斯,顿时觉得他们两个从最开始,就不是一条起跑线的。
不管是从出生、基因、背景、智商、还是幸运值——甚至长相上,米诺斯都比他要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当年他五六岁的时候还一屁股坐在地上玩儿泥巴呢,连小学都还没上,也就知道个一加一二加二,连乘法表都不会背。
但瞅瞅人家米诺斯,现在五六岁就已经开始计划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王者了。
不愧是宙斯的种。
诸神之王的血脉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