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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都市言情 >大宋神探志 >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论过程正义,还是结果正义,先要有正义!(第一更)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论过程正义,还是结果正义,先要有正义!(第一更)(第5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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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坚定地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因为难以办到,而模糊对与错的界限,那么对的决心会越来越少,错的理由则越来越多!我不想阻止陈直阁,抓住贼首更重要,但不能这样理所当然地违背我朝律法!”

陈尧咨哼了一声:“既然知道如此,你还劝阻?退下吧,本府倒不信了,这老贼能扛多久!”

“这有违于国朝律法,请陈直阁三思!”

包拯不愿放弃,却很快被带出了大堂,定定在外面站了片刻,已经看不进去案卷,出了府衙,朝着老桥巷而去。

回到家中,公孙策一看他的模样就有了猜测:“怎的?发生什么事情,让你觉得不痛快了?”

包拯将娄家仆人的被捕和审讯讲述了一遍。

娄老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嘴上还是道:“老奴不知为何被带入衙门,还望青天不要冤枉了无辜!”

“好一个刁民!好一张利嘴!”陈尧咨怒极反笑:“你们娄家的贼子敢杀我开封府衙的推官,现在竟还信誓旦旦,说不要冤枉了无辜?用刑!”

宅老脑袋嗡的一下,他还真不知那位小公子杀了开封府衙推官,此时便似魂飞魄散,待得清醒过来,双手已经传来锥心的剧痛,不禁凄厉地惨叫起来:“啊——!!”

宋朝的基础刑具有:杖、枷、杻、钳、锁,所谓三木之下,即脚铐为桎、手铐为梏、锁即枷,其实是相对温和的刑具,但衍生出来的各种刑讯就不一样了。

比如掉柴、夹帮、脑箍、超棍。

公孙策奇道:“陈直阁做的对啊,这种明显有鬼,又死不开口的,不用刑还能如何?”

包拯正色道:“《宋刑统》有言,察狱之官当‘先察以情,审其辞理,反复案状,参验是非’,如果直接开始刑讯逼供,便是违法,恃考掠者,乃无术也!”

“在未有实际罪证前,主审官员无论有什么判断,都不该贸然行刑,因为主审官员的判断可能是错的,而行刑之后,对受审者的摧残又不可逆转!”

“陈直阁是好官,不能这般武断,这不合我朝法度!”

“你这就是不切实际!”公孙策不同意了:“不合法度的事情多了,能不对无辜者行刑逼供,能将贼人绳之以法,便是好官!如你这般要求,世上除你之外,还有谁能达到?办不到的,又有何意义?”

此时给这个娄老上的,就是夹帮,有鉴于他年纪大,没有夹在脖子上,而是夹在双手,电视剧里经常用这一招,但那种夹伤只是伤,现在这一场下来,双手就彻底残废了。

而这仅仅是开始,超棍已经准备在边上,这玩意需要将受刑者反缚跪地,用两根坚木交叉从腰背处固定,行刑的差人在木头的两端用巧劲踩踏,让受刑者整个身体被反复扭曲,那种疼痛深入骨髓,铁打的汉子都撑不住。

眼见堂上响起凄厉至极的惨叫声,娄家护卫吓得瘫倒在地,两股战战,几乎失禁,站在一侧的包拯则面露不忍,直接道:“陈直阁,他们不是那些乞儿帮的贼子,在还未有铁证的情况下,不该直接用刑!”

陈尧咨淡淡地道:“那你有办法,让这老贼开口?”

包拯回答:“此人是忠仆,不辨是非,只知尽忠,恐无法让他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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